快报讯(通讯员 惠玲 记者 吴杰)郭梅和丈夫都是外地来宁打工人员,在一次纠纷中,劝架的郭梅脸上挨了一砖头,造成鼻子骨折。经法律援助部门帮助,她得到1万元赔偿。
去年5月,郭梅和丈夫到江东门后街的拆迁工地工作。在拆除一幢旧房时,旁边的住户李军觉得声音太大了,影响自己的休息,于是出来辱骂郭梅的丈夫。李军气势汹汹冲上二楼,马上就要与郭梅的丈夫“短兵相接”了。郭梅担心丈夫被打,便上去劝说他不要生气。没想到李军恼羞成怒,一把将郭梅的丈夫推倒,然后随手拿起一块砖头,向郭梅的脸上砸去。郭梅顿时血流如注,当场昏了过去。后经诊断,郭梅的鼻骨骨折,已经构成轻伤。虽然李军很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郭梅却未得到任何赔偿。
去年7月,郭梅在建邺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李军赔偿郭梅医疗费1万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