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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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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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七楼摔下砸中负一楼民工
一个不治身亡,一个重伤;律师:用人单位应担责
  昨天上午,位于珠江路同仁街一家商场北楼工地发生安全事故:一位30多岁的泥瓦工在7楼干活时,不慎落入通风口,垂直落下,直接摔向负一楼,正在下面焊接水管的民工小魏不幸被砸中。工友们七手八脚将两人送往鼓楼医院抢救,7楼摔下者因伤势太重,不治身亡。小魏虽被砸得满脸是血,但已脱离生命危险。

  发生事故的工地

  铁皮太薄酿惨祸

  发生事故的是一幢盖了约七八层高的大楼工地,位于同仁街与中山路交界处。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大楼外围搭满了脚手架,并用不透明的防护网遮挡。多名警察正在调查事故过程,许多民工聚在工地上,正小声议论着刚刚目睹的悲惨一幕。

  几位目击者心有余悸地回忆,上午10时许,来自湖北的一位30多岁的泥瓦工在7楼干活,他旁边有一个通风口,上面用很薄的铁皮覆盖着,并堆着一些砖块建材。这位泥瓦工没注意,一脚踩了上去,薄铁皮承受不住,只听哗的一声,他就与堆在铁皮上的碎砖乱石重重摔了下去。“泥瓦工身板魁梧结实,那铁皮太薄了,厚度只有这么点,像是几层纸,哪里经得住踩。”一位民工伸出手指比画着形容。

  通风口面积只有一二个平方米,但空荡荡从7楼直接通向负一层,这位泥瓦工一脚踏空摔进去后,垂直落下。而在负一层,来自安徽淮北的小魏正在专注地焊接水管。因为部分水管漏水,小魏昨天的任务就是赶紧把它焊好。令他万万想不到竟然会祸从天降。从7楼通风口落下的泥瓦工及其带下的砖块不偏不倚,将小魏砸倒在地。两人都倒在血泊中,当场昏迷。

  重伤民工才18岁

  两位民工当即被送到鼓楼医院,医生虽全力抢救,但终没能把泥瓦工从死亡线上拉回来。“摔得太重了,你想想,每层楼都有两三米高,加上五六米高的地下室。他这样从二三十米高空摔下来,下面又是冷硬的水泥地,哪能救得过来呢?”目击者唏嘘不已。

  被砸中的倒霉的小魏今年才18岁,可能是被砖块砸中了脸部,嘴唇、鼻孔鲜血直流。但不幸中的万幸,他总算捡回了一条命。昨天下午,记者在鼓楼医院看到,小魏躺在病床上,脸上还有许多血迹,嘴唇、鼻子都砸破了,身上插着输液管。

  坐在旁边的工友说,小魏出来打工有两三年了,家中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已给他家人打了电话,他的父母马上就要赶过来,看到儿子这样,肯定会伤心得不得了。“医生说了,小魏主要是皮外伤,问题不大。他比摔下来的那位泥瓦工幸运,泥瓦工已经不行了。”

  记者昨天从警方获悉,工地所在的派出所已对工程项目经理实施控制,相关部门将追究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律师观点】

  用人单位应担责

  两位民工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杨明途律师指出,如果用人单位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社会保险,那么,事情就简单多了,他们将依法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由劳动保险机构予以支付,这样,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负担就轻多了。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也必须给予赔偿。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管民工是否违章作业,用人单位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赔偿数额有多少,杨律师说,这要参考多种因素,包括上一年度社会人均工资水平、民工年龄等。如果死亡民工30岁左右,那他可以获得30多万元的赔偿。受伤的民工则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数额,用人单位应支付其医药费、误工费、生活费等费用。(周先生报料奖100元)

  快报记者 赵守诚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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