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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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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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每斤不能超过4.4元
  今年价格调控目标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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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苏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物价工作会议,并出台了《苏州市2009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周伟强与3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了价格调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签约地区和部门的责任,确保各地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不突破预期目标,确保粮油、蔬菜、公交票价等15种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水平不突破预期目标,确保13个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不出现乱收费现象。

  苏州市区2009年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水平调控目标为:特等粳米:4.80元/公斤;特一面粉:4.40元/公斤;四级菜油:18.00元/公斤;猪后腿肉:29.00元/公斤;鸡蛋:8.80元/公斤;鲜菜:每公斤年零售价格水平(升幅)35%;白砂糖:7.00元/公斤;管道煤气(民用):1.10元/立方米;民用自来水2.70元/立方米;民用电控制在省下达的水平以内;公房租金2.50元/平方米;市内公交票价、医疗收费、中小学教育收费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执行省、市规定收费标准;药品市场零售价格执行市规定的招标零售价格。

  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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