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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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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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挖了盖厨房 业委会索赔50万
  小区里的一块绿地,莫名其妙地变成了酒店的厨房。这近300平方米的土地上究竟能不能建后场?这个问题让江南文枢苑小区的业主们与开发商争执了6年多。由于事情一直无法解决,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状告开发商和酒店,索赔50万元。昨天上午,江宁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绿地转眼成了酒店厨房

  江宁江南文枢苑小区的环境曾赢得了众多业主的好评。2002年,一块绿地突然“变身”却让业主难以接受。

  这块绿地位于小区一幢配套设施楼后面。按照业主的说法,那幢小楼被开发商租出去,成了酒店。酒店没处建厨房,开发商就自己动手,将那块面积为297.5平方米的绿地挖掉,建成厨房交给酒店方使用。

  “当时我们就出面阻拦,但是开发商根本不听,说那地是他们的,他们有权盖。”一位业主介绍说。双方展开了几年的交涉。“基本上年年都要谈这个事情。”小区业委会的程主任说,后来,业委会将开发商和酒店告上了江宁区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赔偿损失50万元。昨天上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售楼广告里没有厨房

  庭审一开始,业委会请来的江苏锐观律师事务所主任余雯拿出一张江南文枢苑的售楼广告说:“从这份宣传资料可以清楚地看到,小区的配套设施都清清楚楚地标注,如今厨房所在的地方,完全是绿地。”

  余律师又拿出一位业主的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说:“上面约定,开发商自2001年6月1日以后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售楼说明书等方面的叙述与描述都作为开发商的承诺,为应尽的义务。开发商如对上述承诺作出重大变更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

  开发商代理律师拿出一张规划图指出,其实这块绿地早就被规划为小区配套设施了。此后这个厨房拿到了规划许可证,通过了环评。

  余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建筑规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的侵权行为应属无效。”

  5万?30万也不答应!

  被告律师越辩解,旁听席上的业主们越是发笑。一位业主悄悄地说:“既然绿地是你们的,你们干吗要掏5万块钱出来?”有意思的是,“5万元钱”的话题很快被摆上桌面。

  被告律师指出,2006年,开发商曾就“厨房问题”一次性赔偿全体业主5万元钱,这笔钱被打入了业委会的账户。“当时就说好这事一次性了结的。”程主任当即表示,业委会的确收到了这笔钱,但是业主们对这笔钱都不感兴趣,大家要的是恢复绿地,也压根没有接受对方的“一次性了结”一说。

  “你不是说你们没错吗?干吗要赔钱呢?”程主任反问道。被告律师当即语塞,他立刻转变话题说,这笔钱是用来给业主们冲抵水电费的,与厨房没有关系。“那你们为什么要在那份材料上写明是为了解决‘厨房问题’赔的钱呢?”法官也问道。被告律师哑口无言。

  程主任告诉法官:“去年开发商找到我们愿意赔偿30万元,我们都没答应。这事我们有记录。”

  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原被告双方提交了部分证据后休庭。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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