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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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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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出售剧毒者获刑
  男子服氰化钠自尽

  网上出售剧毒者获刑

  据新华社上海2月15日电(记者 刘丹)一个产生自杀念头的年轻男子从网上“方便地”购得3克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服下后顷刻殒命。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通过互联网兜售剧毒化学品案作出终审裁定。法院认定兜售者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追缴移动电话、台式电脑等作案工具。

  2006年夏,覃国斌(另案处理)网上搜索到山东某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有氰化钾、氰化钠出售,遂以电镀厂需要氰化钠为由,并以“黎超”的假名向该厂购得50公斤氰化钠,然后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家住哈尔滨的杨海东,在网上无意间发现了其中“商机”。2008年4月,杨海东向覃国斌以850元的价格购得500克氰化钠,随后也开始在互联网上兜售氰化钠。

  2008年7月11日,上海年轻男子曹飞通过互联网以1500元的价格从杨海东手里购得3克氰化钠,并在7月14日留下遗书,吞下氰化钠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事发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破获了这起案件,并抓获网上出售氰化钠的杨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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