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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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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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遭骗 女大学生学骗子再骗人
  通讯员 程青 记者 李梦雅发自雨花台区法院

  

  抱着当老板自主创业的梦想,毕业于武汉的大学生肖燕只身来到南京租了个店面卖饮料。没料到,在交完近六万元的房租和转让费后,她才得知房东是假的,为了转嫁损失,肖燕仿照自己被骗的程序,骗来了两万五。到头来,本是受害人却成了诈骗犯。近日,法院以肖燕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租房开店被骗

  肖燕出生于1984年,本科毕业后,像很多大学生一样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不过,工作一段时间后,肖燕觉得自己更适合做生意,一番考察后,决定来到南京创业。去年3月,经过一段时间的找寻,一间大学旁边的店面让肖燕非常满意。

  说干就干,肖燕立即联系上了店面老板于小姐并和她谈转让的事情。“这个店生意一直非常好,如果不是我有别的事情,我是不会转让的。”于小姐一副舍不得的样子。“转让费要三万五,这个房子还有两年的租期,加上两年的房租,一共要6万块钱左右。”老板开价。

  肖燕不由被老板说动了心,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把价格降低了四千块钱,两人也决定择日签合同。

  签合同时,为了防止被骗,肖燕特地让这个于小姐拿出和学校所签的原合同,以便她合法承租,但是,于小姐却称她要转租,所以已和学校取消了合同,肖燕只需要和她重新签一个就可以了。为了让肖燕相信她所说的话,于小姐特地找来学校负责店面出租的一个王老师,给她们做见证。

  这一忽悠,肖燕完全相信了,在签订合同后,她立即付了钱。

  付完钱后,肖燕开心地忙前忙后准备好了小店的开张,可是,在去年暑假后肖燕回到学校,却得知学校要把店面收回的消息。“不对啊,这个房子学校不是租了两年吗?”肖燕非常奇怪,在和学校核实后她才发现,原来于小姐转租她的这个店面在9月份已到期,那个王老师也是假的,学校没这个人。

  学骗子再骗人获刑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肖燕痛苦不已,近6万块钱就这样打了水漂。受骗后,肖燕第一时间报了警,但是这事迟迟没有下落后,她决定找个人来替代自己,给自己挽回点损失。

  拿着自己的失败经验,肖燕也像于小姐一样在网上发布消息,很快就有人回应。当时一心想着挽回损失的肖燕将转租人骗来后,以“低成本”的两万五把店面转租给了对方,并和对方签订了合同。

  在拿到钱后,肖燕立即收拾行李,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南京这个伤心地。没过多久,转租人便发现上了当,也立即报了警。与此同时,虽然收回了一定成本,但肖燕在逃跑之时心里也很不好受,在将事情告诉男友后,男友也极力劝慰肖燕自首,并应该将钱还给受害人。

  一番思想斗争之后,满怀愧疚的肖燕又回到了南京,在将所骗的钱还给对方之后,肖燕又来到派出所自首。

  2008年12月,肖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起诉到雨花台区法院,法庭上,肖燕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并直言自己一时糊涂,现在非常后悔。法院审理后认为,肖燕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经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原谅,而她本人也是受害人,应酌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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