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2010年的夏天将注定不会平静,姚明,如同你现在常常在新闻里面看到“2010年疯狂计划”所提到的其他大人物一样,将面临重新选择合同的问题。
姚明的合同要到2011年到期,但是根据合同规定,姚明在最后一年可以自己选择成为自由球员。2010年夏天,姚明可以选择留在火箭拿1700万的年薪再打一年,也可以执行球员选项跳出合同。火箭的计划很明确,他们需要签下姚明,时间越长越好。“他是中锋里的精英,在我们球队未来的建设中,他始终处于核心的位置上。”火箭总经理莫雷说,“我们要围绕他建设我们的球队。”
那么,如果留在火箭,姚明能得到什么样的回报呢?如果姚明选择与母队火箭续约,火箭可以利用伯德条款提供给他最长期限为6年共计1.33亿的天价合同,这一点优势是其他球队所无法比拟的:如果姚明在成为自由球员后转去其他球队,那么他最多只能拿到5年1.02亿的合同。(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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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德条款,即超过工资帽的最高金额再签约的例外条款。球队可以不受工资限额的规定与本球队的自由人续约,但是,续约的自由人必须曾在该球队效力连续三年以上。这样的自由人每赛季的工资可以提高12.5%,而签其他球队只能提高10%。即使你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只要不抵达奢侈税触发线,这也是规则所允许的。另外,合同签订的最长年限也可以从一般的5年上调为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