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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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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舆论对董文华不公平”
  在上世纪90年代,赖昌星及其团伙以厦门为基地,进行了疯狂的走私活动,中央专案组调查结果显示,其走私金额高达530亿元人民币,极大地破坏了中国的市场经济秩序。

  10年前,远华一案惊动中国大地,触目惊心的走私案件、成片的党政干部在赖的“银弹”“肉弹”面前倒下、国民经济因走私受到不小冲击……

  10年过后,在剔除了类似赖昌星走私大案等不良因素后,中国经济进一步得到了高速发展。回顾这一事件,对我们认识建立法制健全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复杂性和必要性,应该说仍不无裨益。

  今年1月底,从加拿大温哥华传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新闻:赖昌星获得了工作签证!这是否意味着赖昌星从此“洗白上岸”?中加两国长达近10年的司法交涉究竟将如何收场?远华一案是否就此了结?如果赖昌星从此平安无事,是否将会成为大陆贪官效仿的榜样?

  评论家丁果先生曾多次在温哥华采访赖昌星,这次“工作签证事件”传出后,他再次对赖昌星进行了专访——

  接受记者专访

  赖昌星获得加拿大临时工作签证,再次惊动世界媒体。

  因为人们猜想,这是不是官司缠身九年,导致加中两个大国关系不断摩擦的罕见走私罪犯赖昌星逃出生天的一个信号?

  我再次面对面采访赖昌星。这个采访历时好几个小时,是此次工作签证风波后,全球首次对赖昌星的深入访谈。他还是招牌式地戴着一顶帽子,也是老一套地奉承我:是你丁果,我才接受长时间访谈。毕竟,赖昌星潜逃加拿大9年,我是目前“硕果仅存”的、只是从新闻媒体角度追踪采访他的记者。

  我曾经在之前一篇采访文章的开头,写过这样一段话:

  我和远华走私案头号嫌疑犯赖昌星之间,只隔着一个玻璃桌,桌上是他倒的两杯清茶。

  当他倒茶时,我想象远华红极一时的时候,他在那座如今已经被拍卖掉的红楼里,被人簇拥着招待八方来宾,哪里用得着如今这般谦恭地让座倒茶?不过,再把时光往前回溯,一个靠捡垃圾起家的赖昌星,如果没有时势的推波助澜,又哪会有之后人生的大起大落?性格决定成败,素质决定大局。乱世出枭雄,但是如今的时代,是法制规范的时代,枭雄如果不入正途,那就难以翻腾长久,最终会沦为“贼子”,赖昌星是否是这样的人物,历史自会论断。如今,我又与他对面相遇。

  赖昌星的一个朋友,也是曾经投资界呼风唤雨的大亨,对我说,赖昌星这个人书读得不多,悟性却很高,这样的评价,或许在江湖上有一定的道理,但讽刺的是,赖昌星的存亡,目前则端赖加拿大死板而不无是处的体制规范,赖昌星的江湖气派不上任何用场,所以他的诉说,都是“政治正确”的体制内用语。

  显然,与上次遣返风声颇紧时的采访不同,一张临时的工作签证,给赖昌星带来了相当轻松的“好”感觉,这从他的神色和语气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我觉得舆论对董文华不公平”

  此前一段时间,正值国内的歌唱家董文华在蛰居近十年后复出,从而引发了媒体的大幅报道。对此,赖昌星主动开口回应了记者“你跟董文华的关系一度被传得沸沸扬扬,内情到底如何”的疑问。

  他说,“我自己没有文化,怎么可能跟董文华有什么关系(赖停顿一下,言下之意,是双方地位背景太悬殊,不可能有深入关系)?不过,我也承认,和董文华确实是好朋友。跟她交往四五年,感到彼此合得来,没有坏心。仅此而已。那时候‘远华’有些项目开张,邀请她来演出,给她报酬,她都不要,因为是朋友帮忙。她甚至曾经告诉我,做生意周转急需钱的时候,她可以帮忙。”

  他还为董辩解说,“我觉得舆论对董文华不公平”,“外边的传言太离谱下流,我跟她是一种患难时可以彼此关心帮助的朋友”,“虽然我不认为董文华再次登台,就是政府对我立场的改变,但对她总是一件好事情”,“我当然为她高兴,但不会托人带口信,免得再给她添麻烦”。

  赖昌星确实没有文化,但他远远比许多文化人知道如何对付媒体,如何对付采访,知道什么样的表达,可以上媒体的头条,让舆论来为自己“漂白”。

  这不是悟性,而是一种冒险家在经历危险时保护自己的本能,他有“卓越”的本能反应,这或许是他发迹的一个原因。

  他说他没有钱,你信吗?在采访中,他也发生了矛盾,不过,我不必去争论,读者一猜就清楚。

  他说,他最中意地瓜稀饭咸鱼,我相信。但这不是他刻意保持发迹前的“农家本色”,而是他固执性格的体现。赖昌星绝对是好吃之人,他现在的一个家中,放着多口大锅,烹饪不停,招待八方来客,用一个朋友的话说:饿死的骆驼比马大,门下食客三百,陪他消磨无聊的时光,而这并不犯法。

  赖昌星绝对不会把这些透露给媒体,他一贯说的是,我自由了,要做一个农夫。媒体标题一出,就博得了加拿大纯朴百姓的同情。在加拿大这样的国家,说是司法独立,但民意舆论的走向很重要,法官是顺着民意走的。

  赖昌星是一个“赌徒”,不轻易放弃,他不可能成为被美国遣返回中国的余振东(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因挪用4.8亿美金而于2001年10月潜逃美国。2005年4月被美国警方转给中国,后被判刑12年,迄今在押)。

  他会为他的生存,做每一步的努力。这或许是他的律师教他的。没有人怀疑,赖昌星官司能打到今天,除了钱以外,他还是找到了一个专门跟中国过不去的“好律师”马塔斯,这个被加拿大法律界称为第一块招牌的人权律师,刚刚在去年底的加拿大总督年度授勋中,获得加拿大最高的市民荣誉——加拿大勋章。

  有意思的是,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大山”,也是同年度的得奖者。马塔斯的得奖,对赖昌星的官司来说,当然是利多。

  “远华案”在国内已经“盖棺论定”,但主犯赖昌星逃到被某些媒体誉为是“犯罪者天堂”的加拿大。我曾经这样描述赖昌星选择的逃亡之地: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是美国的近邻,这是一个富裕的国家,也是一个温和平静的国家。这个国家对逃亡者,会有一种本能的“同情”,而且常常是是非不分的“同情”。

  再加上地大物博人稀,也颇有来者不拒的“慷慨”。有时候,传统就是与现代的法制格格不入,形成“悖论”。

  赖昌星说要赚钱交税,这也是说给加拿大人听的,说给加拿大媒体听的。守法纳税,在加拿大就是良民的标准。而赖昌星一生最大的“遗产”就是走私逃税,这是否有点反讽?在全球化的时代,赖昌星要说服全世界:逃中国的税是好的,这恐怕不容易。如果中国改口,说就用罚款补税来惩罚赖昌星,赖昌星会付吗?他付得起吗?

  就我所知,今天的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很想把赖昌星、高山等驱逐出境,以脱掉包庇罪犯天堂的“帽子”。2006年那一次遣返,还差点真的成功。我相信赖昌星说的,他事前不知道,还以为末日来临,结果冒死撞柱,搞得很狼狈,至今羞于提起。因此,工作签证到手,并非等于赖案终审,广大群众可以慢一点“义愤填膺”,谴责加拿大,还是等待司法程序走完再说。

  据《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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