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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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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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可申请获取

  国资监管信息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2日发布《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个人和单位可向国资委申请获取国资监管信息。据了解,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商业秘密。

  根据办法,除了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填写《获取国资监管信息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国资委申请获取相关可以公开的国资监管信息。

  办法规定,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予以答复。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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