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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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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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网”真牛 身份证信息随便查 》后续
法庭要求“身份网” 提供行政部门授权书
   一家经营网络的企业,可以提供公民身份证信息查验,并收取5元/次的费用。去年8月12日,快报报道后,引发议论。昨天,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上午,原告南京市民魏先生和被告——开办“身份网”的国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位相关人员来到法院。9点正式开庭后,魏先生阐述了自己的诉求,认为“身份网”侵犯其肖像权和隐私权,要求“身份网”删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相关信息,并进行道歉。随后,双方各自提交证据。国政通公司提供的证据包括一份该公司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一栏,魏先生发现有这样一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

  “身份证法有明文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在一定条件下,有权查验公民身份证,而且必须出示执法证件。”魏先生表示,国政通公司只是一家企业,并非公安机关,要经营公民身份证查验服务,必须要“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国政通公司表示,其与公民身份证查询中心有合作协议,其服务也是由该中心授权的。而此案最核心的证据,正是公民身份证查询中心给国政通公司的正式授权文件。

  魏先生当场提出,要对方出示这份证据,“如果没有这个证据,那么就属于非法行为。”国政通公司当场未能提供这个重要证据。法官随后要求国政通公司10日内提供该证据。

  在法庭上,国政通公司表示,目前社会上假身份证泛滥,而一般人难以识别真假,不法分子利用这个机会,危害社会。而“身份网”提供的身份证查验服务,为人们提供了查验身份证是否是假证的平台。但魏先生认为,“身份网”所提供的这种服务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提供。二代身份证有视读和机读两种,而“身份网”提供了法律规定之外的第三种读法——“网读”,是非法的。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快报记者 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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