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富家公子、豪门儿媳、婚外情……一个个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情节,在现实中有了东莞版本。一个是湖北农村姑娘,一个是台湾富豪之子,这段曾经令人羡慕的婚姻,却因为家庭背景的悬殊、感情的纠葛、财产的纠纷而暗藏危机。去年,嫁入豪门的“灰姑娘”以丈夫出轨、感情破裂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婚姻期间的财产依法处理,并追讨150万元的精神赔偿费,由此牵出了这场豪门恩怨。但由于案件比较复杂,还牵涉到其丈夫的财产金额和精神智力问题,导致法庭押后再审。
春节后,这个足以成为电影素材的离婚案将再次开庭审理。目前,男方认为媳妇就是冲着家产而来,因而对此讳莫如深,女方则坚持自己处于弱势,希望能通过法律得到应得的东西。
感情破裂,夫妻对簿公堂
在一家餐厅内,案件的原告、女主人公晓嘉,向记者讲述了她的经历。
晓嘉和丈夫金名相识于2001年,晓嘉当时从湖北农村老家出来后在樟木头开了一家服装店,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老公金名,两人在交往不久后迅速坠入爱河。“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是台湾人,也不知道他家里很有钱。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斯斯文文的,像个学生。他也不显摆,并没有富家子弟的模样。”
2005年4月13日两人走进婚姻的殿堂。但婚姻进入第二个年头的时候,晓嘉的生活开始出现变化。她在公公的公司总能听到关于老公的流言蜚语,说她老公不能生育。老公也亲口告诉她,他已经在家人的支持下做了节育手术,他已经无法生育。问老公原因时,他竟然说是担心有了孩子后会出来争家产。
此事之后,夫妻二人感情上有点微妙,始终有层隔阂。其后,丈夫的出轨更令晓嘉身心俱疲,万念俱灰。她最终选择了起诉离婚,她要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
索赔精神赔偿费150万
今年年初,晓嘉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准备结束这段婚姻。她在起诉书中写道:被告做了绝育手术后性格大变,经常上网交女朋友,并认识了温州的女朋友钱某,两人一直保持密切的男女关系。后来被原告发现,被告干脆于2007年5月离家出走,在外与钱某同居,几个月才回家一次,并由钱某发短信等形式谩骂侮辱原告。双方在2007年7月差点离婚,后来因丈夫家人要求他保证不会再犯错,女方亦想拯救这段婚姻,因而才没有离婚。双方还在2007年7月13日到张安娜律师面前签订“协议书”,被告承诺如果再在外搞婚外情造成离婚等违约行为,则要支付150万元的精神赔偿费给原告。但不久被告又故态复萌,再次离家出走在外与别的女人一起生活。
原告要求离婚,婚姻期间的财产依法处理,并要求被告依约支付精神赔偿费。
春节前,双方已经在法庭上交锋过一次,但案件在审理中却变得异常复杂。原来,男方提出,自己名下没有财产,而且智力存在问题,因此当初所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由于牵涉到男方的财产金额和精神智力问题,此案被法庭搁后再审。
案件焦点1:
男方财产数额过亿?
据晓嘉说,在婚前,公公曾对他们说,他有4个亿的身家。她说,就她知道的,目前,男方在东莞塘厦有一家五金厂,在香港有一家上市公司,在台湾有一部分产业。而且老公曾经对她说,老爸给他一个亿,一半是台湾的儿子的,另一半是他自己的。
但是,晓嘉的律师刘善巧表示,在东莞的工厂以及台湾的产业,他并不能查到,也不能列举到底有多少财产,因此一时间官司陷入了僵局。但晓嘉却坚称,老公在大陆的财产已经全部转移。
目前,晓嘉仅仅就当初和老公签订的协议,索赔150万精神损失费。在诉讼书中,她也提出了财产分割的要求,但是丈夫财产状况目前无法查明。
案件焦点2:
男方是否智障?
2007年7月13日,双方在律师面前签订“协议书”,男方承诺如果再在外搞婚外情造成离婚等违约行为,则要支付150万元的精神赔偿费给原告。
晓嘉与丈夫之间的协议是在律师见证下双方同意签署的。现在这份协议已经提交法庭。晓嘉的代理律师刘善巧称,目前对方律师正在为金名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如果鉴定证明金名确实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这份协议就会无效。
刘善巧说,如果协议被推翻,那么晓嘉的索赔就无法得到满足。但是,金名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话,晓嘉可以起诉金名的父亲,让儿子和晓嘉结婚已经违法,是对晓嘉的侵权。晓嘉完全可以索赔精神损失和在婚姻期间受到的一切损失。
男方家人:
一切交由法庭裁决
记者昨日中午拨通了晓嘉公公的电话,电话那头说,现在正去广州的路上。
记者问,现在儿子金名和儿媳晓嘉的离婚案怎么样了?对方说,现在等着开庭,一切由法院审判处理。记者又向其求证其子金名是否有做节育手术,对方表示确有其事。记者问他出于什么考虑。他说,因为他儿子智力有点问题,而且在台湾已经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在智力上也是有点问题。考虑到下一代的健康,因此才去做了节育手术。
至于晓嘉提出的财产问题,他说,金名在东莞和香港都没有财产,如果晓嘉说有,可以找证据来证明。言下之意,晓嘉的起诉要求不可能得到满足。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