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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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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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吵架 网下砍杀
  快报讯(通讯员 江研 记者 李梦雅)在QQ聊天时和人发生争吵,吴亮坐不住了,当即要来了对方的电话,要求“火拼”,为了给对方颜色看看,吴亮不惜喊来朋友,带上砍刀去应战。

  去年6月底一天晚上,“90后”吴亮照常在网吧玩,无聊之余,他看到朋友小海的头像亮着,便跟他打招呼。“我不是他本人,别来打扰!”没过一会,小海的对话框里出了这么一句话。小海确实不在线,用他QQ号上网的是他的朋友林根。此时林根正在看电影,不想分心,所以说话也硬了点。他没有料到,这句话令吴亮火冒三丈,“你这么牛干嘛?是不是想打架?把你电话告诉我!”吴亮自认为谁也不能惹他。

  看到对方挑衅,林根也不甘示弱,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大吵起来,并约好第二天晚上斗殴。第二天中午,为了防止对方爽约,吴亮又特地打电话提醒林根不要迟到,随后又约上两个朋友,去买了两把刀子,以备不时之需。

  约定的时间很快到了,林根也按时到了现场,小海听说此事赶来劝架,但是,吴亮压根没给他面子,和林根吵了几句之后,大家动起了手。吴亮这边有三个人,但林根只有两个人,这样一打,林根这方马上寡不敌众,几分钟后,林根找个机会跑出来叫救兵时,他的同伙已被吴亮砍得遍体鳞伤,后经过鉴定为轻伤。

  近日,吴亮以犯聚众斗殴罪被江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林根等人也均因犯聚众斗殴罪获刑。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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