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南京市政府宣布,将向本地市民发放总计2000万元的乡村旅游消费券,市民凭券可在江宁、浦口等郊县区指定的乡村旅游点使用。昨天,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下周一(2月16日)将以摇号的形式,选出20万户派发对象,每户可获100元消费券。目前,具体发放方式以及使用细则已基本确定。
“中奖”看户籍号最末两位
市旅游局副局长穆耕林透露,2000万元乡村旅游消费券将派发给城市居民居住较为集中的江南八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和栖霞区)的20万户家庭,每户100元。“发放方法和发放对象是多部门再三商讨后决定的。”他介绍,因为调查显示,使用乡村旅游消费券的主要群体是城镇居民,如果面向全市摇号,从技术角度上无法区别农业与非农业户口,邀请农民去农家乐玩,对农民来说不实惠也没多少吸引力。而且,发放旅游消费券的目的是为了刺激消费,也是对乡村游的最好宣传,这2000万元的投入很可能拉动两亿元以上的乡村游消费,最大受益者还是农村。
据了解,20万户的名单将于2月16日,在江南八区的89万户家庭中,由计算机摇号的方式产生。当天,市旅游局将与20位市民代表一同,在市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面向媒体进行公开摇号。根据摇出的家庭户籍编号尾号的最后两位数,选出与此相对应的家庭。
面额分10元、20元、50元
穆耕林介绍,摇号结束后,将由公安部门加紧对被选中的家庭进行比对。2月19日起,消费券将发放到各区县旅游局,最后由相应的街道和社区统一派发到户。
“20万户一次性摇号产生,但派发是分月的,并不是一次全部发放完。”穆耕林说,因为这次活动一直持续到6月底,为了防止造假,每个月的消费券颜色都不一样,且只有在指定的当月有效。
为了方便市民使用,据介绍,正在印制中的乡村旅游消费券,分为10元、20元和50元三种面额,上面印有梅花及牛剪纸的图案。收到消费券的市民家庭,凭券就可在建邺、雨花台、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八个区县经筛选后指定的近40个乡村旅游点,抵扣同等消费额度的消费费用。
市旅游局产业促进处负责人表示,指定消费点的选择,首先是让各乡村旅游点自己报名,经旅游主管部门考察后,最终筛选出了近40个既有特色,在服务卫生等条件上也都不错的乡村旅游点,作为收券的指定消费点。其中大多是全国乡村旅游示范点和A级景点。
指定消费点不得变相涨价
“市民在这些指定点消费时,如果对方拒收券,当场就可以打电话向我们投诉。”市旅游局有关人士表示,2月19日起,将在各消费点张贴消费券样券、“南京乡村旅游消费券指定消费点”的标识、使用规定及咨询投诉电话。
市旅游局人士介绍,旅游消费券在使用时不挂失、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不能进行买卖交易;每户家庭每次使用消费券的总额不应超过消费总额度的50%。此外,还必须“实名制”使用,即用券时,要持个人身份证,并在券面左下角登记姓名及身份证号。“我们要保证这些券确实起到了消费的作用,这主要是为了让消费点能真实地向政府有关部门兑换现金,以防一些不法分子低价收购券套取现金。”
穆耕林透露,为保障市民消费权益,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将与指定乡村旅游消费点签署协议,不得泄露使用消费券者的身份信息。同时要向市民承诺,不得无故拒收、恶意收购或者转销派发乡村旅游消费券;不得在市民使用消费券时变相涨价;不得降低服务质量。
快报记者 孙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