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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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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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传销失去自由 小伙万念俱灰跳下6楼
  快报讯(通讯员 吴锋 记者 吴杰)20多岁的小陈被朋友一个电话骗到浦口区一个传销窝点,从此失去了自由,还被要求交几千元加入传销公司。小陈觉得对不起家人,一气之下从6楼跳下,摔成重伤。近日,这个传销组织的几个头目被浦口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

  2008年3月份,在南京浦口从事传销的小李想要发展下线,便想起了朋友小陈。2008年“五一”假期过后,小李打电话给小陈,介绍他到自己公司“面试”,做设计画图。小陈信以为真,很高兴。5月4日,小李在汽车站接了小陈,将他带到住处,介绍给“领导”王芳。22岁的女孩王芳,早年来南京打工,稍有积蓄,后经人介绍加入了传销组织,由于工作积极,很快当上了小头目,并在浦口租了一套房子,管着一帮人。

  来了几天,小陈发现这里的一切都由王芳管着。几天后,王芳以安排工作为由,将小陈的通讯工具收走,并劝他购买非法传销物品以加入传销组织,且由小李和小高负责看管。5月7日,小李和小高将小陈带到一个鱼塘边的小房子里“上课”,小陈听完觉得他们可能是在搞传销,就提出要离开,但遭到拒绝。后来几天,小李和小高每天带小陈去上课,出门都由小李和小高用拉着手或搭肩的方式跟着,晚上则把门反锁。又过了两天,小李、小高叫小陈加入公司,要交2900元,小陈为了自由,假装答应,他们就叫小陈往家里打电话要钱。

  5月11日晚上,小陈迫于无奈跟着王芳、小李、小高等人在街上一公用电话处打电话。小陈打电话给家人,称找工作要交8700元,家人问怎么需要交这么多钱,小陈不知如何回答,将电话挂掉后就逃。王芳、小李追上后将他拉住,将他带回宿舍。这一夜,小陈辗转难眠,到了次日凌晨四点左右,觉得朋友小李出卖自己,自己没有工作对不起家人,越想越悲观,便从位于6楼的出租屋跳下,造成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已经构成重伤。5月22日,王芳、小李、小高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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