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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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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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不再,依旧青年
  一些新词像春笋一样蓬勃崛起,并逐渐被我接受和使用。比如“房奴、粉丝、80后、粉领、恶搞”。而与此同时,一些老词离我的生活,离我的文字越来越远,以至渐渐被我遗忘。比如“浪漫”。比如“忧伤”。再比如“愤怒”。

  忘了“浪漫”和“忧伤”是很自然的事,因为这两个词与粉刺一样,属于典型的青春期派生物。通常它们只属于少男少女。绝大多数人在告别青春期的同时,必然一同告别了“浪漫”和“忧伤”。那些细腻缱绻的情感,那些如梦似幻的氛围,那些触动心底最柔软部分的忧郁和伤感,被时间愚钝的锐利统统砍伐一空,扫进岁月的回收站。然后,我们披上鳄鱼的铠甲,在所有关涉情感的事件上,心如顽石,坚硬而无往不胜。这是成长的收成,也是成长的代价。因此,我无动于衷。

  但是,继抛弃“浪漫”和“忧伤”之后,我也渐渐地背弃了“愤怒”。“悲喜不形于色”,“王顾左右而言他”,“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从何时起,我已然修炼到了老道的境界?

  有人砸了公园的路灯,我不愤怒。有人把公共楼道据为己有,我不愤怒。有人口蜜腹剑,我不愤怒。有人为名不择手段,我不愤怒。有人为利贪污受贿,我不愤怒。有人偷盗奸淫,我不愤怒。有人说穷人可耻富人光荣,我不愤怒……并且,我从不因自己的不愤怒而愤怒,反而因为习惯于妥协沾沾自喜。我成熟了,熟成一只玲珑的八哥,熟成一块冷漠的钢,熟成一棵空心菜,熟成一个叫我隐形我立马土遁的精灵。

  而在这个世界上,在每一个城市和乡村,都有无数个萎缩自守的“我”。

  英国作家莱斯利·保罗曾出版了一部名叫《愤怒的青年》的自传,他与同时代的作家约翰·韦恩、金斯利·艾米斯等人一起,发起了反对、抨击英国不合理社会制度的文学运动。在那次影响深远的文学运动中,他们被称作“愤怒的青年”。

  当时间的轮盘转到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愤青”慢慢被世人的口舌翻转成一个贬义词。“愤青精神”成了过街老鼠,落水之狗,这是多么大的误解和恶意的中伤!因为,“愤青”往往就像《皇帝的新装》里那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会指出社会的弊病、沉疴,发现其盲点和缺陷,并为之大声疾呼,助推社会朝更健康更和谐的方向前进。

  一个失去“愤青精神”、不再愤怒的青年,不惟是可悲的青年,更是可耻的青年。一个没有“愤青”的环境,就如同讳疾忌医的病人,它会在无人指摘中一点点地病入膏肓。储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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