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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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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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员工政府买单
  苏州市将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在岗培训、失业人员、本地户籍毕业生培训提供经费资助。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这项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从下月起全面实施。

  在岗培训最高可获50%补贴

  根据苏州市《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企业在员工培训方面所需资金可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实施主辅分离、分流安置本单位富余人员并开展转岗培训的企业;连续5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工在300人以上,且在经济困难时期不裁员,积极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经该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核准的计划实施培训。劳动保障培训鉴定部门将按企业实际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数,参照当地失业人员社会培训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

  苏州籍毕业生 最高补贴2000元

  苏州市明确了在毕业生技能培训方面的补贴标准:毕业生经高考进入高校学习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后一年内,参加户籍所在地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50%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鼓励本市生源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继续留在本校参加全日制高级工技能培训,进行技能再提升,可给予一定培训补贴,以延迟进入就业市场时间。继续对本地退役士兵免费进行技能培训,短期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何寅平 王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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