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无望的企业将被财产保全,以支付职工工资”,“暂时困难的企业,将和职工签订还款协议”,“外资恶意逃匿,将追究法律责任”,《生活常州》昨日从常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常州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专项工作机制的通知》,决定成立由十几个部门组成的“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有效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十多个部门组成“欠薪联席会议”
据介绍,市欠薪部门联席会议由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局、法院、信访局、经贸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国资委、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分工各有不同,如: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建立企业欠薪情况预警信息网络,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社保、维权中心、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等渠道全面掌握企业欠薪情况;经贸委则负责定期开展与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和会商,监测、分析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对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银行则配合各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对企业工资支付账户的查询、信息提供相关工作;总工会则通过工会组织网络受理举报、投诉信息,及时掌握了解企业欠薪情况……
按照规程,有关部门在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及时预测预警的同时,还将对有可能发生欠薪行为的企业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进行通报,劳动保障部门则根据掌握情况,提请欠薪部门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企业欠薪情况分析通报会。
政府将欠薪企业分为三类
据了解,《通知》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将欠薪企业分为三类,处理也各不相同。
对能维持生产经营,有偿付能力的企业,将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督促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对于恶意欠薪企业,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对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暂时没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及时督促企业和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签订还款协议,同时对企业还款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恢复生产无望的欠薪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则及时运用诉前财产保全等措施,控制企业的资产,依法优先保障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的支付。
恶意逃匿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另据了解,《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在近阶段严防企业的恶意逃匿行为,如企业存在转移资产、处分财产、携款潜逃等嫌疑,司法部门将对其实施刑事追究。非正常撤离中国的外资企业,则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逃匿者的经济法律责任。
另据了解,在处理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时,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负责处置。而在处置企业欠薪事件时,对诉讼、执行等费用,相关部门则给予减免;在处置欠薪企业资产时,在优先支付拖欠职工工资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再适当收取。
李曼 刘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