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各种各样的理由都有,但最近鼓楼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却来了一个求援人,这名20多岁的女子哭哭啼啼地吵着要离婚,而离婚的理由竟然是丈夫的恋母情结过重。在法援中心的帮助下,这对夫妻终于和好如初。
1980年出生的张女士是安徽人,早年丧父,家里比较贫穷。多年前,她就离开了学校,来到了南京打工。2006年,在别人的介绍下,她认识了家住南京的王先生。2007年,他们结婚了。因为没有其他的房子,小夫妻俩一直住在男方的父母家。
在南京打工多年,终于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还有了一个家,张女士感觉非常幸福。但是,由于张女士是从农村来的,她明显感觉到了夫家对她的歧视,就是丈夫也时不时地会出言侮辱她。自从她2007年生了一个女儿后,这种情况就更严重了。但张女士很珍惜这样的生活,处处忍了下来。
但是,渐渐地,她发现丈夫也有点不对劲。“感觉丈夫在婆婆面前,就像一个小孩子。”张女士说,丈夫要求她把婚前的收入和每个月的收入全交给婆婆打理。每天早晨,王先生就像小孩子一样,伸手向妈妈要1元、2元的零钱,到外面去买早点吃,一点都没有一个小家庭的感觉。如果张女士和婆婆吵架,那肯定还会引来丈夫的一阵暴打。
“他从来就没有重视过我,在他眼里,只有他的母亲。”张女士哭诉道,现在她在家里,只要一听见婆婆的声音,就会害怕得浑身发抖。
鼓楼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到张女士的求援后,立即来到他们所在的社区进行了调研,并和张女士的丈夫王先生进行了谈话。
王先生说,他是个很孝顺的人,看不得妻子和母亲吵架,总觉得是妻子不孝顺。婚后一直生活在受夹板气的境况中,心理压力特别大,所以一激动起来,不是打就是砸,或者就是自残。有一次,他用拳头拼命砸墙,把自己的手都弄伤了。
法援中心进行了调解,张女士和丈夫到外面租了个房子,独立生活。而且,王先生也保证,再也不会打老婆了。双方还为此签订了一个协议,从此不再提离婚的事情。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 黄涛
快报记者 朱俊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