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全国中小学要设置专门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并根据不同年级开设不同课程、保证相应学时。
除课堂教学主渠道外,《纲要》要求各地各学校因地制宜,使用多种形式、途径和方法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定期表彰民族团结先进校、班集体和个人。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如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古迹等,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据《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