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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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至初三南京火情14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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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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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除夕至初三南京火情144起
  快报讯(记者 田雪亭)截至昨天中午12点,在南京市禁放办的部署下,公安、安监、工商、市容和各街道、社区共出动执法检查和巡查力量4000余人次,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摊点391个,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13箱,教育制止443人,六城区863个重点保护单位平安无事故。其中,仅有1人因燃放烟花爆竹手部轻微灼伤。

  据禁放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总体情况看,今年市民燃放热情有所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至27日(初二)夜,市民燃放的规模、燃放的密度和燃放的时间等均没有超过去年,基本做到了安全、有序、可控。

  根据消防部门提供的情况,除夕零时至初三下午2时,南京全市没有发生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但发生无损失火情144起(其中主城区82起),略高于去年。从消防出警情况看,多为引燃广场、社区草坪、绿化带等火情。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少数市民违规在自家阳台、楼顶,小区绿化带等处燃放所致;另一方面是少数个体摊点私自销售违禁产品,另有部分市民从郊县带入一些城区禁止燃放的蹿天猴、彩明珠等不定向品种进行燃放。

  禁放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这几天市民燃放的情况看,部分小区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燃放的现象,少数市民在22时以后,甚至凌晨深夜时长时间燃放,持续时间过长,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市民群众的正常休息。

  为此,市禁放办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正确树立安全燃放、文明燃放的观念。一是自觉遵守“三限”禁放规定,不在禁放时间段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重点保护单位及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不燃放非正规渠道烟花爆竹。二是要树立安全燃放的观念。选择附近无草坪、垃圾等易燃可燃杂物的地点燃放,不要在自家阳台、楼顶、楼道等部位燃放,防止发生火灾等事故;选择室外空旷、人流量小的地点燃放,不要在马路边、公共场所附近等人员多的地方燃放,保障他人的安全;要正确掌握安全燃放方法,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燃放操作事项,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三是要树立文明燃放的观念。要在规定的时间段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22时以后,特别是夜深人静的时候燃放,保障他人的休息;提倡燃放安全、声响小的烟花品种,尽量不要燃放升空高、响声大、持续时间长的品种。四是要到正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到无证个体摊点购买劣质、不安全、超规格的烟花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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