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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内医改投入8500亿
· 城管“娘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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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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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医改方案
3年内医改投入8500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根据国务院部署,去年9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各方面积极反响。有关部门认真吸纳各方面的建议,对《意见》作了修改完善,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明确了今后3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

  会议决定,从2009年到2011年,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解读:在前日召开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介绍,中央政府正在统一制定并将于今年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涵了防治多种疾病必需的数百种药物,这些药物经大量的临床研究证明安全有效,且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同时有一部分是简便价廉的中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制定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经费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解读:针对中国居民的流动性不断加强,在全国建立格式、内容相对统一的信息化居民健康档案,将能够确保居民的健康信息跟人流动,在异地工作居住时,依然能够享受到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部部长陈竺日前表示,国家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包括疾病预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职业卫生、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等内容,由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所)向辖区内所有居民均等提供。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今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初步测算,为保障上述五项改革,3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

  解读:1月8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陈竺详细阐述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方案,明确未来三年,将选择若干城市试点,按照区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数量,对保留下来的公立医院进行成本核算,取消药品加成,并通过政府合理补偿,增设药事服务费并将该费用纳入医保等途径,保障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但并不拖亏运行;同时,在基本医疗保险逐步覆盖城乡全民的基础上,确保普通群众有病时求诊公立医院,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为了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卫生部还决定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和规模,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比例。

  会议指出,推进五项改革,旨在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为全面实现《意见》确定的目标创造条件,奠定基础。会议强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在实践中积累经验。

  ■新华社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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