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21日宣布,已经于日前向各保险公司、保监局下发了《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从今年3月1日起,一律停止以手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所谓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险,是指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等内容固定,且印制在撕票式保险凭证上,无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销售时也未实现电脑联网出单、保单原始信息未能实时进入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保险业务。例如随汽车票、火车票、公园门票一起出售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景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方力表示,由于未实行实名制,手撕保单这种销售方式带来了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保单上未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信息,未能及时进入公司业务系统,如果发生保单毁损或遗失,可能会出现保险公司难以确定出险乘客是否购买了保险,导致保险公司错赔、漏赔甚至拒赔,造成乘客或其家属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被保险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所以保监会决定停止以撕票方式销售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方力还解释,此次保监会叫停“无记名手撕保单”这种销售方式,并非叫停短期意外险产品本身。
据了解,福建、湖南等省市正在推动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化出单试点工作,在电子保单上记载了被保险人的乘车时间、客运班次、乘坐座位号、到站地点和打单日期等信息。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