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7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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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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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侵权难以量化
  法官和代理律师对车型进行细致比较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培告诉记者,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其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以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专利产品为准,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其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其三,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旭东则称,对于汽车外形是否侵权,在法律上并不难界定。“主要是从普通消费者的眼光来判定,如果以普通消费者眼光认为相似,那么就是侵权。”

  汪旭东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针对市场消费者的,所以不能以专业人士的眼光来判断是否侵权。“在专业人士眼里,光颜色就要分100多种,比如红颜色在专业人士眼里就有很多种,但在普通消费者眼里都是红色。”外观就是视觉印象,所以如果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外观相似,那么就构成侵权。

  据汪旭东介绍,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官司最近还不少,因此他建议江苏企业一定要注意外观技术。“有时候你去家电商场买冰箱、洗衣机,不用仔细看,光看外观就能看出是苏货还是广货。日本的产品就非常注重外观设计。

  徐培认为,一审法院认为中威公司生产的A9系列客车与“欧洲星航线”客车有着众多相同的设计,虽然少部分设计上存在局部细微差异,但对产品整体外观视觉效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并据此判定被告侵权。徐培认为,二审上诉也将围绕以上争议焦点展开,但这种判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量化。

  快报记者 张波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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