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12月1日,中航油发布了一个令世界震惊的消息:因和国际炒家高盛对赌油价,这家新加坡上市公司因石油衍生产品交易,总计亏损5.5亿美元。净资产不过1.45亿美元的中航油(新加坡)因严重资不抵债,已向新加坡最高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巨额的亏损消息震惊了世界,陈久霖随即停职并接受新加坡监管部门的调查。
后据查实,当时陈久霖掌控的中航油,从2004年起开始在未经国家有关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石油衍生产品期权交易,在初期小有斩获之后迅速出现亏损,在2004年末石油期货价格迅速攀升之时,陈久霖作出错误判断,出售大量看涨期权(即所谓卖空),最终导致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
而在2004年11月公司巨额亏损被披露之前,陈久霖蓄意隐瞒亏损事实,甚至在10月公布的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仍称公司依然盈利,误导投资者。此外,他本人与中航油母公司据信也在事件被披露之前在新加坡证券交易市场抛售大量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股票,因此涉嫌内部交易。
2005年6月新加坡检控方对陈久霖提出了15项指控。2006年3月21日,新加坡当地法院以制作虚假年报、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职责、故意隐瞒巨额亏损、欺骗德意志银行和诱使集团公司出售股票等6项罪名,判处陈久霖坐牢四年零三个月,罚款33.5万新元,成为第一个因触犯国外法律而被判刑的中资国有企业老总。
原中航油前财务总监林中山被判罚15万新元(约合人民币75万元)及两年监禁;中航油前董事顾炎飞、董事主席荚长斌及非执行董事李永吉分别被罚款15万、40万、15万新元。
在新加坡,陈久霖事件被认为是自1994年巴林银行破产案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金融事件,并且再度引发对于新加坡金融控管当局在监督方面是否失职的争论。
而在中国,该事件暴露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控管不足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陈久霖贸然踏足他并不熟悉的、存在巨大风险的石油期货交易,被认为是事件的核心问题,更何况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并没有取得中国有关机构的批准从事国际石油期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