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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考虑发放消费券
普惠性慰问将制度化
近来,成都、杭州以及台湾等地纷纷发放消费券,用以改善低保和困难家庭等特定群体的生活,或向全体居民发放以拉动消费。南京及省内的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纷纷就发放消费券提出建议。那么,江苏有无此发放打算和可能呢?
昨日记者就此提问时,省民政厅厅长吴洪彪表示,江苏现在没有单独制定发放消费券这一形式,主要是实行具有创新意义的普惠性的节日慰问,今后,这种普惠性的节日慰问还将形成制度予以落实,也就是在每年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省委、省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体、五保对象和优抚对象等三大群体发放节日慰问补贴,以这样的形式给困难群体帮助。
2008年第四季度
物价补贴暂停发放
去年前三季度,江苏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势较高,省民政、财政等部门及时启动了物价动态补贴机制,向低保群众发放的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每季度的发放额为月度低保标准的1/4。不过,去年9月份以后,CPI涨幅逐步回落,第四季度物价平均涨幅约为2.6%,该补贴是否继续发放成为低收入群体格外关心的问题。
省民政厅厅长吴洪彪表示,物价补贴发放与否是根据指数变化来决定的,如果季度CPI涨幅超过3%,则启动补贴机制,对城乡低保居民发放物价补贴。但是去年第四季度CPI涨幅不到3%,所以未达到启动补贴机制的条件。不过,江苏的物价动态补贴机制是长效性的,如果2009年一季度物价指数上涨达到3%,则继续立即启动。
返乡农民工社保
省内转接不成问题
去年底,返乡农民工当中有18%就地就近实现了就业。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吴可立说,现在农民工有很大比例是正常回家过节的,节后要回原来单位就业,也有一部分是受支农惠农政策的影响,准备回来务农创业;还有一部分大概28%左右,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节后要重新找工作。劳动部门将重点提高并加强这部分群体的劳动技能,帮助他们再就业,而且在他们返乡就业或创业后,去年省里已出台了文件,确保他们的社保关系在省内转接不成问题。
快报记者 项风华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