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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的5000辆出租车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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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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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人8.5亿
投资的5000辆出租车子虚乌有
上海一起历时10年的特大诈骗案开庭,罪魁祸首至今在逃
  这是一场历时10年、涉及资金8.5亿元人民币、252名投资者被骗、165人 受损1.6亿元的大骗局,骗局的项目是“出租车投资”。昨日,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这起诈骗案,但出庭受审的5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行为予以否认,坚称自己作为投资者也是此案的受害人。而骗局的罪魁祸首至今仍在逃。

  2008年1月,上海公安机关接到几十人共同报案,称几年来投入重金对出租车运营进行“投资”,但几乎在一夜之间全部化为泡影。令人惊讶的是,报案人多是一些收入不菲的私企老总、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生等。

  随着调查的展开,一个历时10年、涉及8.5亿元巨款的骗局浮出水面。从1998年3月到2007年12月,以“投资出租车获得返利”为名,邹培劼(另案处理)、陈立汉等人冒用上海申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名义,骗取252名投资者出资“买断”了5000余辆出租车,集资资金高达8.5亿元。陈立汉、傅春修、李国文、李正芳、夏恒珍5人分别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提起公诉。

  “首次吃螃蟹”尝到投资甜头

  事情最早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年男子陈立汉家中来了两名不速之客:邹培劼和她的儿子。邹与丈夫离婚,暂无住处,就投奔陈的女儿,后者是邹培劼儿子的游泳教练。邹培劼母子在陈家住了一两年,双方渐渐熟悉起来,陈立汉干脆认邹培劼做了“干女儿”。陈立汉得知,邹培劼是上海申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副经理,管理该公司的旅游车队,手中的权力很大。邹培劼私下告诉陈立汉,可以拿点钱投资公司的出租车,收益不错。陈立汉不敢贸然行动,就约定和邹培劼合伙出钱。“首次吃螃蟹”,投资的是夏利出租车,每辆车子8万元,陈和邹各出一半,投资后陈立汉每月能享受4000元的返利。陈立汉爽快地在投资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的“甲方”是上海申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此后,陈立汉每月的4000元返利雷打不动,很快就收回了本金,他开始尝到投资的甜头了。

  1996年,“干女儿”又找到陈立汉,鼓动其投资出租车,“申江公司挂靠在大名鼎鼎的强生公司名下,投资者出资购买车辆,每辆车18万元,由申江公司负责营运。” 按约定,申江公司会每月给予投资者回报,“(每辆车)第一年每月回报7800元,第二年每月回报7500元,到第五年,就每月回报5700元。”陈立汉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所有积蓄都投了进去。

  口口相传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

  从那以后,在各种场所,陈立汉都不遗余力地向别人推荐“出租车投资”项目,亲戚朋友纷纷主动找上门来。这时,邹培劼又鼓动陈立汉索性把这个投资项目做大——要是陈立汉能招揽到更多客户投资、推销出更多车子,就可以用更低的价格从她那里买车。别人的投资成本是16~18万元一辆,可邹培劼答应给他最低的价格是14.5万元,但返利是一样的。

  于是,陈立汉就把自己投资出租车的事情讲给战友、同学等听,朋友们果然对这个项目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愿意一起投资。没过多久,陈立汉的小姨子傅春修等人先后加入了这个队伍中。他们和陈立汉一样,都拿到了返利,赚了钱,然后再拉亲戚朋友入伙。

  就这样,陈立汉发展的投资者越来越多,签约、付款事宜都是由陈立汉负责,“他们(投资者)把投资款交到我家中,然后我把钱转交给邹培劼。”交钱后,陈立汉会从邹培劼那里拿到盖有“申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公章的协议书、收据,再转交给投资人。

  10年时间转瞬即逝,投资出租车在当时堪称一本万利的发财机会,后来的投资者甚至还需要支付给陈立汉等人一笔“好处费”。

  5000辆出租车竟是子虚乌有

  事实上,这些投资者自始至终连出租车的影子都没有看到过。其实,陈立汉心里应该是清楚的:10年里,邹培劼手里没有一辆车。而“返利”就是在收来投资款后,从中拿出一部分给投资人作为回报。

  陈立汉的小姨子傅春修介绍的投资者夏恒珍在法庭上这样交代:“按照约定,每月的16~18日拿钱,但他们每月在10日以前就会把固定的返利交到我们手中,最晚从未超过14日,看上去很讲信用的样子,这就是最有诱惑力的地方。”投资者李正芳在法庭上交代称,为了证实邹培劼申江公司名下运营出租车的真假,他还专门到该公司予以验证,但邹培劼向他出示了申江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相关的收款凭据,使他对此确信无疑。

  在投资者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邹培劼的资金周转发生了困难。2008年12月,投资者每月的返利没有拿到,而老板邹培劼却仿佛人间蒸发,失去了联系。陈立汉等人纷纷报案。5000辆出租车的投资骗局揭开了谜底。

  庭审悉数否认诈骗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陈立汉、傅春修对外招揽投资者252名,集资诈骗总金额人民币8.5亿元。截至案发,除以返利方式已归还投资人的钱款外,仍造成16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6亿余元。其中,陈立汉向119名投资人累计集资7.96亿元,虚构了4780余辆车子,造成55名被害人1.39亿余元的经济损失,而陈立汉非法占有2000万余元。“刚开始的确赚了点钱,后来我把所有的返利又全部投进去了,现在算下来我还亏了600万。”

  另一被告傅春修向25名投资人集资了2366万余元,造成了23名被害人经济损失849余万,自己占有260万余元。其余3名被告人李国文、李正芳、夏恒珍则因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并抬高投资车辆价格、扣减返利款而非法获益,也面临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指控。

  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5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哭诉喊冤。“都是他们(投资者)主动找上门来的,希望我提供机会,让他们能投资出租车。”而傅春修等人则认为:“我自己也是投资者,我把自己所有的家当都投进去了,现在也亏了好几百万啊。”对于自己的诈骗指控,被告人均不予承认,“协议、收据都有的,每月的返利也是按时支付的……”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据《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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