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生活常州》从常州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常州市调高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180元,养老补贴将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据介绍,常州市自2007年7月实行老年补贴政策以来,经过社区(村)、街道(乡镇)和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努力,老年补贴工作得以有序开展和稳步实施,这改变了部分老年居民长期无保障、无收入的局面,扩大了社会保障群体。为进一步使他们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现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
具体如下:
1.放宽执行“知青半家户”的范围。
2003年7月1日前已在我市城镇落户的外地知青配偶现无收入、无保障的,可以参照本市“知青半家户”政策享受相同待遇。
2.提高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
调整范围:
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武进区已享受城镇老年补贴的居民。
调整标准:
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180元。
资金渠道:
由城镇老年居民所在区财政承担,其中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区由市财政补贴50%。李曼 刘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