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地税局消息,自2009年1月21日起取消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增加一次刮奖奖金,最高为5000元。
据了解,自2006年常州市实行有奖发票二次开奖活动以来,在规范纳税人开具发票、调动广大消费者积极索要发票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活动的开展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参与二次开奖的操作方式较为复杂,导致参与二次开奖的群体范围较小;二是参与二次开奖的社会群体比较固定,在消费者中未形成广泛参与的局面,产生了一定的不公平性;三是每期二次开奖有效发票张数与中奖个数比例悬殊,导致中奖概率较低等。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常州市地税局决定取消二次开奖活动,将奖金全部投入到中奖结果更加直观、透明的刮开式有奖发票中。有奖发票(即开式刮刮奖)按发票种类由市局统一布奖。即开式发票奖金分为5元、10元、100元、800元、2000元、5000元六种。取消原20元、500元奖项,增加2000元、5000元奖项。
取得有奖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取得有奖发票后,刮开兑奖联上的奖区,如显示“谢谢您”字样则表示为未中奖,如显示人民币金额为中奖,消费者中奖后,如中奖金额为800元(含)以下的,可直接凭中奖发票(发票联和兑奖联)在经营者处或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发票兑验窗口当场兑取现金,并将中奖发票兑奖联交经营者或地方税务机关留存;如中奖金额为2000元(含)以上的,可直接凭中奖发票(发票联和兑奖联)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军官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在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发票兑验窗口当场兑取现金,同时所得奖金按照“偶然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鉴于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即将取消,为满足广大消费者参与2008年度第2期二次开奖的需要,提供充裕的参与时间,特将该期二次开奖的发票信息录入截止时间2009年1月19日(数据采集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2008年度第2期有奖发票二次开奖日期为2009年1月20日。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