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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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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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出来 包里1万多元没了
  时间:1月15日

  地点:白下路

  

  1月15日,冯先生和王先生到白下路283号洪源休闲沐浴城洗澡。出来后,发现存放在柜子里的皮包没了。“包里有10000多元现金。”冯先生立即向服务人员反映。不一会儿,厕所里发现了冯先生丢失的皮包,可里面的钱没了。

  昨天,记者来到洪源休闲沐浴城,冯先生和王先生正在讨说法。“我让冯先生把贵重物品交到吧台保存,可能是他没听到,就去更衣室了。”浴室负责人欧阳九兰称。冯先生立即反驳:“根本没人提要存包的事,事后,我提出要看监控录像,可他们说只有监控,没有录像。”

  浴室另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派出所正在调查,是谁偷的还说不清楚。

  为什么浴室只有监控没有录像欧阳九兰说:“我们的监控系统就是这样的。”她一再强调,顾客必须把贵重物品寄存在吧台,但冯先生没有这样做。

  昨天,南京市沐浴协会秘书长张锦东表示,南京市有规定,浴室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浴室必须配保安,顾客进入浴室后,衣服存放的柜子,必须双人双锁。此外,浴室必须有监控录像,保存30天。

  他说,洪源休闲沐浴城服务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也没有保安,更没有监控录像资料,违反了相关规定,他们将对这家浴室作出停业3天的处罚。

  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中。

  快报记者 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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