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时评/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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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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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评估火车票实名制利弊
  ■他山之石

  春运当前,有关火车票实名制的呼声再次高涨,铁道部则表示“成本太高”。那么,民意吁求所指难道竟全无道理?

  为此,我们不妨先假设一种最严格的火车票实名制:乘客凭身份证购票。每人购票不得超过三张,代购需出示所代购者的身份证;票面注明乘客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乘客凭车票和身份证检票登车;火车票不能私下转让,只能在指定地点退票。这种严格的实名制,或许正如铁道部所说成本无法承受,也或许是解决火车票诸多猫腻的良方。对火车票实名制的利弊,需要充分评估。比如说实名制能否杜绝黄牛党?实名制增加的经济、时间或社会成本到底是多大,乘客是否可以承受?

  我的看法是,这要交给专业而中立的机构来评估,同时,也应将到底是否实行实名制的权利,交给全体社会成员。

  (作者杨耕身,原载1月16日《东方早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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