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内,南京高校在校生(不仅包括部省属高校,还包括在宁的民办院校)将纳入居民医保,具体方案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根据国家去年底出台的实施意见规定,要将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标准和政府补助的标准,均和当地中小学生一样。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中小学生的居民医保参保费,每人每年为150元,其中财政补助50元,个人缴纳100元,个人缴纳部分由其父母承担,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对于家庭困难学生,个人承担的参保费,主要由财政和社会救助金解决。因此南京大学生的参保费,也将大致按这个水平来缴纳,每人每年为15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将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大学生在校期间一旦发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可以享受最高为8万元的报销,同时平时的门诊小病也可以报销一部分,300元以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