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16项救助方案惠及困难群众
· 今年“四九”比“三九”暖和
· 下关打造“南京外滩”
市民可上“亲水平台”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住房补贴、教育补贴、医疗补助
16项救助方案惠及困难群众
  今年,南京将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放在首位。昨天下午,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汇聚到一起,针对困难群体的不同难题,拿出16项社会救助方案,在今年对他们实施个性化的社会救助。

  向低保家庭发放教育助学券

  除了在春节前,对全市34.5万重点特困对象慰问补助外。春节后,南京将对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企业职工家庭子女以及孤残、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发放教育助学券,减免其在幼儿园160元/月教育费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住宿费,免除普通高中阶段学生的学费。继续向中等职业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一、二年级学生发放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两天内帮就业困难人员上岗

  今年将对全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劳动力零转移家庭”予以重点帮扶,确保两个工作日内上岗,实现就业或再就业人数达1万人。同时,法律援助惠及到低保边缘家庭,并在栖霞、雨花台区经济适用房小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案件数的增长保持在15%以上。

  安置2万户住房困难家庭

  据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王塘荣介绍,截至去年底,南京市住房保障新政实施以来,江南八区共有15188户申请住房保障,首批审核的4962户已公示,春节前即可将租赁补贴发放到位。以一家三口人为例,低保家庭每月最高可获714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最高可获510元。

  今年,南京还将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步伐,确保当年度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达250万平方米,安置困难群众2万余户;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做到“无一漏发”;对无住房的低保家庭实施实物配租900套;完成危旧房改造100万平方米,完成50个小区出新和800幢房屋整治任务。另外,采取全额补贴方式,对全市城镇低保家庭旧钢(木)门窗实施节能改造,全部更换为节能塑钢窗,逐步改善其居住条件。当年度完成改造户数4000户以上,改造面积逾4万平方米。

  对边缘户开展个性化救助

  不符合吃低保的条件,生活却又十分困难的这部分人群,被统称为“低保边缘户”,2008年12月31日南京市民政局结束了摸底工作,低保标准以上、2倍之内的大重病患者、残疾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一方死亡的单亲家庭、单独居住的70岁以上老人、非义务教育阶段且在全日制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及遭受突发性灾害的家庭,被建档立户,初步统计这部分困难群众大约为1.9万户,4.7万人。据悉,今年将对他们开展个性化救助,帮扶其尽早摆脱困境。

  资助失明等特殊困难人群

  动员社会力量募资100万元,重点帮助1000户优抚对象缓解看病难问题。继续开展慈善“光明行动”,即对全市城乡五保户、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中,患白内障的老人实施手术康复治疗100例;继续开展“心蕊工程”,即对全市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中,14岁以下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实施手术康复治疗100例。继续实施“春蕾计划”,资助困难家庭女孩3500人,让她们享受同等的社会关爱,获得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和扶贫的覆盖率,安置1000名残疾人就业,免费培训1000名残疾人,帮助1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对市总工会建档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进行免费培训;开辟新的劳务输入基地,帮助3000以上人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开展技能培训2000以上人次;担保小额贷款500万元以上;发放各类困难救助金300万元以上。

  快报记者 项凤华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