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5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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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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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制度亟待完善
  定价虚高、有违公平、同股不同价……

  新股发行制度亟待完善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深入推进发行制度改革,完善股票价格形成和承销机制,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现行股票发行制度以资金量的大小为配售新股的最主要原则,建立了一个总体上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的发行模式。2007年国内A股市场IPO融资额达到4470亿元,居世界第一位。2008年,尽管市场深幅调整,监管层控制发行节奏,IPO融资额也在千亿元以上。

  现行发行制度虽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询价环节,由于一些细节安排尚不到位,新股发行定价存在不能反映真实价值的情况。在申购环节,广大中小公众投资者新股申购中签率很低,有违公平原则。同时,现行发行制度还产生同一公司境内外发行价不同、上市流通股比例太低、新增限售股源源不断等问题。

  股票发行制度存在的这些问题,从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股市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这不仅影响股市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也使得股市服务于国民经济的作用受到限制。因此,无论是服务国民经济大局的需求,还是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诉求,都需要有关部门从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角度出发,从真正发挥新股询价功能的角度出发,从改变机构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存在着明显的机会不均等入手,从更深层次上改革和完善股票发行制度。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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