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0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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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利资金“抢食”货币基金
· 基金销售渠道“潜规则”再现
· 持续3年收益超200%
· 对冲基金去年损失35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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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基不堪套利 多家闭门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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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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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渠道“潜规则”再现
  据记者从数家基金公司市场部高管处了解到,在今年银行的销售分成中,基金弱势地位更加凸显,而银行则是变着法子从中取利。

  按照2008年的基金和银行渠道的发生利益组成来说,主要为手续费、尾随佣金以及新发基金的一次性激励。在手续费上,目前采取的申购费用全归银行,赎回费用基金、银行各占一半,而尾随佣金则实行管理费分成,银行一般提取1/3,而一次性激励则是股票型基金发行总金额的千分之四五左右,而债券型基金的发行激励约为股票型的一半左右。

  据上海的基金人士介绍,在2007年牛市“一次性激励基本没有”,那时都是银行求着基金,而在2008年,一次性激励重现江湖,一般是大头交给银行总行,如果再加上对银行分行的相关激励,对于部分管理资产排行末座而无谈判能力的小基金公司而言,最高的甚至达到发行总金额1/100。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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