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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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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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墙保护应尽快予以立法
  苏州市城乡建设委建议,苏州古城墙保护应尽快予以立法。

  苏州市城乡建设委在提案中提出,由于历史上众所周知的原因,城墙曾经遭到过严重的破坏,较为完整者所剩无几。近几届苏州市委及市政府虽然在保护与修复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对其破坏的行为仍时有发生。而建设性的破坏,无论是历史的还是现时的,究其原因,大多因政府部门工作的失误与认识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其影响一般都比较大。例子之多,不胜枚举。古胥门旁新建的沧浪区少年宫,就建筑在古城墙遗址上;“龙津渔港”饭店、“茶人村”茶楼和百花洲别墅,距离城墙都很近,最近的不足十五米,这几处建筑实质上是对古胥门风貌的一种破坏。它们都是在古胥门修复之后建造的,能批准其建造者惟有政府部门,因此规范、约束政府部门的行为,成为非常必要的措施,而规范行为较为有效的手段,是立法。为此,保护我们宝贵的古城墙需要专门的法制文件。

  苏州市城乡建设委建议,在对古城墙的现有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情况,分门别类地作出相应的立法规定。苏州可以参照《长城保护条例》的制定办法,尽快出台《苏州古城墙保护条例》(或法规),以防止各种破坏古城墙行为的发生。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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