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王少军 记者 李梦雅)陈强善意收留一个小学同学,不料,同学向他伸出了贼手。
现年20岁的林斌2008年1月因犯罪被判处1年缓刑。林斌自觉在当地名声不好,便投奔在东海县某跆拳道馆当教练的小学同学陈强。陈强对同学积极帮助,为他谋了个轻松的活,还经常让林斌陪同自己去取钱,输密码时也不避着林斌。然而林斌竟趁机记下了银行卡密码。2008年12月26日深夜,林斌趁陈强熟睡之机,将陈强放在上衣口袋里的银行卡盗走,第二天早上在银行自动提款机上分三次取走现金4500元,随后将卡扔在路边的一个垃圾桶里。陈强一觉醒来发现银行卡不见了,立即向银行挂失并查询余额,发现卡里仅剩20余元钱。
1月8日,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以林斌涉嫌盗窃罪被依法批捕。(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