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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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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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发布一号食品安全预警
  日前,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09年一号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市民及相关单位在春节期间要注意相关问题。

  据了解,一号食品安全预警特别提醒外出就餐的市民,尽量不要光顾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饭店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预警指出,餐饮单位应根据实际供应能力,安排年夜饭供应量,不能超负荷供应;同时要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菜肴加工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而年夜饭及外卖套餐的供应单位还必须让生食、半成品和熟食分开存放和包装,食品包装要严密,严防生熟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外包装标签要完整,应附有不同食品的加工方法、保存条件等说明,并标明套餐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对于食品销售单位,则要求禁止采购和销售超保质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禁止经营的食品;现场加工的食品,必须符合相关食品现场制售卫生要求。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最好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不要在无证流动摊贩处购买食品;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买已变质或可疑变质食品;不买国家禁止供应的食品,慎购高风险食品,如毛蚶、泥蚶等。

  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便得到及时调查取证,避免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如果是普通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将饭菜保持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如果所点饭菜尚未食用,或尚未造成健康问题,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饭店协商妥善解决;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

  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为:12345。陈泓江 李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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