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现行的一些规定很容易让大众心理向不好的方向发展,因为我们现在只要发现了假币,没有其他的办法,必须交回银行。也就是说,你交也是损失一百块钱,不交它是假币,也是损失一百块钱,但是有的人就要铤而走险,试着能不能把它花出去,如果试着花出去,岂不是就变成这一百块钱的风险没了。如果说这样的事情特别多,说明我们这个规则在激励机制上有一些问题,它实际上不是鼓励人把假钞交给银行,反而有一些人会把假钞留着,或者是在适当的机会花出去。这样的规则实际上是鼓励假钞在局部范围里面流通。如果给老百姓一点激励,哪怕是给一点补偿,这样也可以改变这个局面。
如果老百姓发现假钞的来源,及时举报,及时给政府、公安机关、银行提供一些信息,在这个基础上提供信息的人,比如提供一条信息我们发现了多少假钞,给一定的比例进行奖励,我觉得也是一个好方法。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