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高研 记者 马乐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喊了朋友去“教训”,不料,4个未满20岁的小青年却碰上两凶悍的主,没敢交锋就被吓得四处逃跑,其中1人因反应不够快被砍伤。
去年7月16日凌晨,20岁不到的年轻人高江和朋友带了两个女孩子走在高淳街上,几个小青年正好在路上闲逛,看到高江身边的两个女孩,便对她们轻佻地吹起口哨。眼见对方挑衅,高江立即冲他们骂了一句,对方走了上来,双方发生口角,不过都被拉开了。
这几个小青年离开后,走进一家宾馆,高江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他在家越想越气,于是就打电话给一个朋友小孔,要求孔某帮忙喊几个人来帮“打架”,“带上工具来”。于是,小孔召集了杨华等4人,每人携带一把砍刀,来到高江的住处会合。见人多势众,高江便带领众人一同来到那家宾馆,寻找刚才挑衅的小青年。
凌晨2点多,一行人手握砍刀来到宾馆,服务员见来者不善,赶忙告诉他们对方去吃夜宵了。于是高江又带着众人骑上摩托车,到有大排档的地方去寻找,并留下一人在宾馆附近等候。在县城转了一大圈也没找到,高江等人再次返回宾馆处。“刚才有辆白色轿车停在楼下,可能就是他们。”站在宾馆附近监视的人报告说。几个人走上前,发现坐在轿车里的两人正是刚才吹口哨的。
“给我上!”高江手持两把砍刀,发出一声怒吼,车里的两个青年不但没跑,居然杀气腾腾地也拿出砍刀,从车里出来,与他们扭打在一起。小孔召集的4个年轻人没有砍人的经历,杨华在慌乱中不但没拿到刀,反而把刀掉在地上。眨眼间对方就来到面前,高江等人丢下刀就逃。而杨华被砍中了背部和胳膊,事后在医院里躺了好一阵。
之后,高江等人都被带进派出所。砍人的两个青年来自安徽,他们交代说,因为在安徽得罪了人,所以才逃到南京来。那天夜里看到高江气势汹汹的,他们还以为是从安徽寻仇的人来了,所以出手就特别狠。
高淳县法院审理认为高江等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高江有期徒刑8个月,其余人也被判刑。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