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子夜晚乘出租车遭遇不测:先被抢劫后被强奸。目前,两被告因触犯刑法被常州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去年5月6日晚,一女子向常州警方报警,“我在出租车上被抢劫强奸了。”接警后,常州警方迅速撒网布控。几天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经事先预谋,他和出租车驾驶员李某于去年5月6日晚9时许驾驶出租车寻找目标;最终一个女子乘坐了他们的出租车。
在行驶途中,他们采用胶带捆绑等手段将该女子带到一僻静处实施抢劫,当场劫得现金、手机和银行卡。他们在得手后还嫌钱少,简单交流之后进行分工:张某负责“临时照顾”女乘客,李某则开车到附近的银行自动柜员机上提取现金。在李某驾车取钱期间,张某趁机对女乘客实施了强奸。
被告人张某和李某因触犯刑法后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张某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两被告人均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两被告人均能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因犯抢劫罪和强奸罪被常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李某因犯抢劫罪近日被常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
月海 葛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