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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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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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万企退人员可领新增养老金
仍然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相结合的办法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从今年1月1日起,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定期生活费。而于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提高其养老金水平。据无锡市劳动保障部门消息,目前该项工作在无锡已进入紧张的实施阶段,并将确保在1月20日兑付1月份的补发额,2月份起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此次调整是国家新三年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第二年。据统计,此次无锡全市共有42万多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受益。调整后,无锡市区人均月增资额达到了143元(原市本级人均月增资额达到了150元)。这一增资水平高于无锡市前三年的平均数117元,也高于去年调整的平均数124元。据了解,此次调整为体现养老金水平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年龄等因素挂钩,以及对部分退休较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仍然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相结合的办法。

  范围

  “适当增发”包括五种群体

  此次的“适当增发”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群体:1、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70元。这种对象是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在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或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在企业退休的老工人;2、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3、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4、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包括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四类人员都是退休人员,不包括退职人员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此外,按“普遍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低于732元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增发后的基本养老金或定期生活费不超过732元。

  比如说,某一退职人员这次调整前的定期生活费是600元,按“普遍调整”加了88元(60+28),是688元,低于732元,另外按“适当增发”增发30元后是718元,没有超过732元。“普遍调整”与“适当增发”合计增加118元。如果这个退职人员这次调整前的定期生活费是620元,按“普遍调整”加了90元(62+28),是710元,低于732元,另外按“适当增发”增发30元后是740元,超过732元,只能再增发22元。“普遍调整”与“适当增发”合计增加112元。

  以上几项“适当增发”中同时符合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比如说,某一个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又是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按正高职称每月增发70元。按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50元,按照这次调整的政策就高执行,增发70元。

  变化

  养老金调整有几大亮点

  据无锡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这次养老金调整有几个要求需要特别注意。按10%增资的养老金基数是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金或定期生活费,不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的护理费、工伤一至四级人员由工伤基金支付的待遇等;对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的年龄确定是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高级职称是经省人事部门评定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和劳动部门评定的高级技师等。高级技师参照副高级职称增发养老金。

  今年的调整办法与去年相比,有一些鲜明的变化。对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增发养老金这一项从原来的“适当增发”项目改为“普遍调整”项目。今年还提高了“普遍调整”增加额的“托底”标准。按10%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低于119元的,再增发28元,但增发后的调整金额不超过119元,从去年的107元提高到119元。今年的调整还提高了低水平群体的限制线。“适当增发”中对“普遍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低于732元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增发后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不超过732元,从去年的663元提高到732元。

  据统计,目前无锡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0多万人,退休人员42多万人,比扩面前的2001年分别增加了126万人和19万人。根据目前无锡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的实际情况,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的查询和核对,采取网上公布和单位采集信息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已转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职)人员,从1月20日起,可以通过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工作站(输入社会保险个人代码),查询本人养老金调整的情况;未转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职)人员在1月20日以后通过原工作单位查询本人养老金调整的情况。

  对象

  调整包含三方面

  此次的“普遍调整”包含了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按照这次调整前本人的基本养老金或定期生活费金额的10%增加部分;

  二是按以上10%增加金额后仍低于119元的,再增发28元,但增发后的调整金额不超过119元;

  三是对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另外再增发养老金(或生活费),具体按退休、退职人员两类对象和三个年龄段增发。第一年龄段: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增发30元,退职人员增发20元;第二年龄段: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增发40元,退职人员增发30元;第三年龄段: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增发50元,退职人员增发40元。

  领取养老待遇的市区街道集体企业退养人员、原郊区和新区征地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原郊区养老统筹小集体退休人员、市区街道福利企业二、三类残疾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参照退职人员的办法分别增发20元、30元、40元。

  薛晟

  ■观点

  杨卫泽:

  企业当与员工同舟共济

  “在金融危机影响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一些困难,受到一些影响,一些企业采取‘瘦身’过冬、减员度危的举措。举措本身并无对错,但是它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会降低员工归属感、认同感与安全感;反之,遇到困难如果能够与员工风雨同舟、共克时艰,不但能为企业留住宝贵的人力资源,培养员工对企业的感激、认同与忠诚,而且树起了企业负责、放心的形象,有利于企业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在昨天无锡举行的全市劳资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表示,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力还在加深和蔓延,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多变。但是与其他城市相比,无锡没有出现大面积的裁员,没有出现因企业裁员、拖欠工资等因素引发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就业形势基本保持稳定。这与多年来无锡全市各级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努力密不可分。

  “企业‘心’中有职工,职工就有了归属感,就会把企业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来对待,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职工心中有企业,企业就会有凝聚力,再大的困难也能战胜,再大的挑战也能应对,再打的风险也能化解。”

  在昨天的会议上无锡市政府还向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等22家单位下发了2009年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任务书。据了解,今年无锡也将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减少企业裁员,积极解决关停企业新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将优化创业环境,鼓励群众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今年无锡市将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今年还将确保企业养老保险扩面1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扩面4万人。

  到2010年,我市将基本建成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的工作体系和机制,重点解决好建立和谐劳资关系工作体系、完善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健全劳资双方维权体系、推进集体协商机制、优化和谐劳资关系服务机制、形成和谐劳资关系长效机制等六大难题。

  到2012年,无锡全市用人单位基本达到用工行为规范、民主管理制度健全、集体协商工作有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劳资关系和谐的主要指标要求,实现劳资两利、劳资共赢。

  薛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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