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锡法院和消委会等联合发文,将消费者投诉纳入法院和消委会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这给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武器。近日一起净水器消费纠纷就因此获得圆满解决。
2008年4月23日消费者俞女士向无锡某水处理系统有限公司购买家用净水器一台,同年6月30日俞女士全家入住并启用净水器,可半个月不到俞女士却发现净水器排污管漏水导致家中大面积进水。检查后发现,可能是该公司安装人员安装时随意将净水器的排污管放进下水管,没有采取任何固定措施,排污管在排污冲洗过程中掉出,导致电源插座跳闸停电和积水,俞女士遂投诉到北塘消委会。9月份净水器公司本答应赔偿俞女士4000元,可一直到11月中旬该公司仍未付钱。按照以往的经验,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案件往往以失败而告终,因为被调解方赖账消委会和消费者一点办法也没有。
但没想到正好碰上法院和消委会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即将出炉。根据该工作机制,消委会可以将调解过程作为第三方证据提供给法庭,受调解方一旦败诉,不仅可能承担更大金额的赔偿,也将给名誉带来不利影响。鉴于此,净水器公司很快将4000元现金支付给了俞女士。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