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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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低收入家庭每人发1000元
· 最近地方和中央出台的
部分“发钱”政策
· 艺术品拍卖
逆势火爆
· 政府“发钱”实际上是一举多得
· 左小蕾:“发钱”不能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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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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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地方和中央出台的部分“发钱”政策
  东莞:给八类人发红包

  2008年4月底,东莞市市委书记刘志庚在一次座谈会上表示,受澳门为市民发红利的做法的启发,打算给市民发放补贴,以减轻CPI上涨给市民造成的影响。他说,这叫“临时生活补贴”。

  6月初,“红包”派发方案出炉,东莞市政府下发《关于向有关市民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此次补助的发放对象包括:包括低保对象、五保户、非低保对象的优抚对象、非低保对象的一至四级残疾人、非五保户的孤寡老人、弃婴、已治愈的麻风病人和低保边缘户(即家庭人均收入为401元~600元的人员)八类人员。同一人多重身份的只能领取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不能重补,发放标准是每人发放1000元。

  成都:向困难群体每人发放100元消费券

  2008年12月11日,成都市民政局率先宣布将拿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重点优扶对象,每人100元。这是国内首次向困难群体及优抚对象发放消费券。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冰表示,民政只是率先进行的一个部门,只是一系列政策中的一部分。此后,卫生、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还将出台相关拉动内需的政策,发放消费券。根据安排,消费券应在2008年12月29日前由各区(市)县民政局组织发放到户,需在2009年1月31日前使用,过期作废。发放对象为2008年12月1日至20日前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三类人员。

  两特区:向市民“派糖”

  香港特区政府早前曾拿出700亿港币,以退税的方式给居民派发“红包”,澳门特区政府也决定拿出逾20亿元的盈余,给居民派发红利,永久居民可获发5000元红利、非永久居民可获发3000元红利。

  杭州:将向困难群众发放1亿元消费券

  杭州市市长蔡奇日前表示,2009年杭州要拿出1亿元,给困难群众发放消费券,既帮助他们度过金融危机,也拉动本地消费。

  中央:财政拨90亿元补贴困难群众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透露,春节前,中央将以一次性生活补贴形式,向全国7400多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现金补贴。发放范围和补贴标准是,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建国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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