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聚焦南京市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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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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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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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和社保能否“捆绑”
  郑黎明委员做客都市圈圈网,网友提问:

  公积金和社保

  能否“捆绑”

  郑黎明(左)在与网友互动。

  快报记者 顾炜 摄

  昨天,南京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南京市委常委、鼓楼医院普外科主任郑黎明做客都市圈圈网,就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在线与网友交流,也有很多读者打进96060提问,郑黎明表示将把其中一些建议带上即将开幕的南京市两会。

  网友:根据合同,单位要通过协商增加职工工资,但我们单位几十年如一日按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且我在公司工作两年半了,就是不给办公积金。能不能通过立法,把公积金和社保捆绑起来,强行让用人单位支付?

  郑黎明:从操作层面说,可以立法把公积金和社保捆绑起来,但也有一个问题,企业能不能承受?目前金融危机已经波及到很多行业,我们要争取多赢,用协商的方式让企业尽量惠及员工,把基本社会保障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再提高待遇。

  网友:我们单位年前让很多同事自动辞职,而让我去外地工作,我不想去,现在要么去外地,要么辞职。请问这种情况,我的权利如何保护呢?

  郑黎明:这位网友可以提出和单位先进行沟通,不鼓励直接去找劳动仲裁,应先在单位协调、沟通,把矛盾化解掉,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的要求差距太大,可以找劳动部门反映,寻求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

  读者周先生: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的规定,我认为不公平,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退休时可以多拿5%的退休工资,一直拿到去世为止。而企业职工只能一次性拿3600元,这样差距太大。

  郑黎明:确实是有这样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是稳定的,相对有保障,可以加5%的工资。但企业有的都发展不下去,怎么能保证退休工资多加5%?只能做一次性的补贴。

  读者陈先生:我下岗十几年了,在单位只拿三百多块钱,今年五十多岁,再就业也不太可能,虽然每年也加工资,但也就几十块钱。而且我处在低保边缘,也不能享受低保,我能求助谁呢?

  郑黎明:你可以找所在街道或者单位,帮你提供一个就业岗位。像陈先生这样的边缘户,确实很尴尬,建议街道对这样的边缘户多做一些安排,哪怕提供一些临时工作,改善一下他们的生活。

  快报记者 郑春平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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