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国有资产960多万元
贵州一血站站长被判无期
据新华社贵阳1月8日电(龙和斌 刘文国)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原镇远县单采血浆站站长陈登富借血站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960多万元,日前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陈登富为达到将血站资产据为己有的目的,2001年上半年编造县血站系其个人投资所建的虚假事实,多次向镇远县领导要求对该站进行改制。得到县领导同意后,县血站向镇远县国资局申请进行改制评估立项,镇远县国资局于当年11月准予立项并委托贵州省凯里市黔元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期过程中,陈登富利用职务之便,指使血站会计任庭辉,并伙同原镇远县黔东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陈登建等人,采取隐匿、转移血站收入,隐匿血站财务资料,虚增血站债务等办法,侵吞、骗取县血站国有资产达965.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