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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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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做靠山 妻子狂“借”1988万
  钱变成了白纸,受害者很伤心

  这些年,非法集资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为何仍有不少人明知陷阱还往其中跳呢?以高额回报为幌子,利用熟人熟面熟关系,这些再浅显不过的招数却往往“最经典”。骗人者逃之夭夭、被骗者家破人亡,这些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借口,先后102次以高额利率为诱饵非法集资达1988.5万元,导致1304.82万元无法返还的云南景洪市某烟草专卖店负责人玉南,近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以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然而在这个诈骗案中,玉南的丈夫——身为工商局纪检干部的岩忠,也在其中充当了担保人和伙同作案的靠山角色,最终被判处了10年有期徒刑。

  下诱饵

  开出利率高达20%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玉南犯案前,在景洪市勐罕镇经营着一家卷烟专卖店。据一些受害的群众说,当时勐罕镇和景哈乡一带凡是零售卷烟的经营户,都要到玉南的专卖店去批发。而且大家都知道她的丈夫岩忠在工商局“当官”,在橄榄坝“几乎没有她办不到的事”,所以很多受害者很信任她就放心地将钱借给了她。

  司法机关经过调查,最终查实玉南在2003年至2006年6月间,先后以做生意、买橡胶树等需要资金为借口,采取3%至20%不等的高额利率为诱饵的方式,先后向102名受害人非法集资人民币高达1988.05万元,除已经返还的683.23万元外,至今还有1304.82万元无法追回。

  为发财

  趋之若鹜跳陷阱

  2004年6月,玉南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借口,以3%的月利率向程某借了2万元现金,结果当月就将利率付给对方。看到玉南如此“守信用”,程某又放心地借了3万元给她。

  几乎在所有的集资诈骗过程中,玉南都如法炮制在受害者小心翼翼地借出一笔数额不大的钱,而且当月或者次月就收到玉南许诺的高额利率后,干脆又连本带利加码借出一笔数额更大的钱给她。甚至很多受害者就将借钱给玉南赚取高额利息,当成了一种“天上掉馅饼”的发财途径。在众多的受害者当中,借款数额超过百万元以上的就有三户,很多受害者甚至不惜到银行贷款来借给玉南,以期望从她身上发大财。

  2004年至2006年4月间,勐罕镇曼听村委会曼春满村的波翁不仅将自己全部的积蓄“投资”给了玉南,甚至还将所有亲戚朋友动员起来,加上银行贷款凑了217万元巨款交到玉南的手上。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当时的勐罕镇和景哈乡一带,几乎家中比较有大笔存款的村民都被玉南光顾过,除了普通村民外,甚至还有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和一些开公司办企业的老板,也都像着了魔一般筹集资金往玉南手里送,生怕这“大好的发财时机”被别人抢了去。最终受害者已经涉及到景洪市和勐腊县的10余个乡镇,就连个别的武警干部也成为了这一系列诈骗案中的受害者。“当时大家都没有想到会有什么风险,只想着能有那么可观的利息实在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受害人岩香说。

  有靠山

  工商局的丈夫也出马

  记者采访时,几乎所有的受害者都表示,相信玉南的理由就是她在西双版纳州工商局工作的丈夫岩忠,因为他们都坚信:既然有一个在工商局“当官”的丈夫,玉南做生意赚钱当然很容易,怎么说也不可能还不出钱来。

  而身为工商部门纪检干部岩忠,确实也充当了妻子在这个集资诈骗案中的靠山角色,甚至还亲自出马又是担保又是开口借钱的。公安机关核实,这个涉及102起案件的系列诈骗案中,从2003年至2006年6月间,有9起涉及金额达142.8万元的案子,就是岩忠为妻子进行担保和亲自出马借的。

  据办案民警介绍,玉南夫妇两人实施集资诈骗的金额,虽然最终司法机关认定为1988.5万元之巨,但是两人先后于2006年10月和2007年7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却都没有从他们身上查到大笔的赃款。那么一笔数额高达千万元的赃款哪里去了呢?

  “其实玉南本身就是一个高利贷的受害者。”担任岩忠辩护人的法律工作者丁承中说,最先是玉南真的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别人借了一笔高利贷。最后在别人向她追款时,还不上钱的她就不停地向更多的人去借高利贷,以至于拆东墙补西墙,结果窟窿越补越大最终把自己也装进了陷阱里面去。

  获重刑

  一地鸡毛理不清

  去年9月25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玉南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岩忠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30万元罚金”的一审判决后,两人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虽然最终省高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但是所有的受害者却没有一个人高兴得起来,他们被玉南和岩忠夫妇俩借去的千万元巨款,如今再也没有办法追回来了。而且雪上加霜的是,在波翁等6名受害人从2006年8月发觉受骗后开始追逃借款时,与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何某签订了一份追款协议书,6人在先凑了8万元钱支付给何某作为代理费用后,还在协议书上规定追回的借款要拿出10%给何某作报酬。“如今白白地搭进去了8万元,却一分钱也追不回来。”波翁伤心地说。

  “我的家已经被人砸了3次,前几天还有人用刀抵着我的脖子要我还钱。”家住景哈乡景哈村的玉的法说,从2005年11月至2006年6月的7个月时间里,除了自己的钱外,她还向亲戚朋友筹资来借给玉南,金额高达190.5万元,如今整天被很多债主追上门已经逼得走投无路了,很多到银行贷款来投资给玉南的受害者也同样被银行起诉到了法院。目前,已经有80余名受害者就此写了书面的情况反映材料按上手印后,到政府等相关部门上访,提出了要政府出面追缴被骗赃款的请求。

  据办案人员介绍,玉南在这一系列的诈骗案件中,自己所记的也是一笔糊涂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们就发现除了1300余万元无法追回外,玉南在向一些被害人还款时,先后有五次还在借条约定的基础上多付出去了172.82万元钱,其中有一笔127万元的借款就多付出去了112.57万元,当事人竟然收到了239.7万元还款,而玉南多付钱给对方了自己竟然不知道。

  “至于受害者无法追回的款项,作为执法机关已经尽最大的可能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其余的也就爱莫能助了。”这名办案人员有些无奈地说。

  ■新闻链接

  记者2006年就介入调查

  2006年9月,接到这个系列集资诈骗案的线索后,记者就找到了多名受害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采访,并最终获得了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元左右的数据。

  了解到由于几乎9成以上受害者都是文化程度较低,发觉受骗后甚至不知道采取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时就已经有10余名受害者,采取到法院起诉玉南这样极有可能打草惊蛇,造成案犯逃跑后一分钱也追不回来的方式进行追款。凭自己的判断,记者认为这时一个性质极其恶劣集资诈骗案,而且应该由公安机关介入迅速将玉南控制起来,这样才能保住上百名受害者追回赃款的希望。

  基于不“打草惊蛇”的考虑,记者当即作出了劝阻受害者到法院起诉,要他们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决定。并在当天晚上返回景洪后,记者就直接给西双版纳州副州长、州公安局长岑化虎的秘书打电话反映此事,与此同时记者也将此事写成内参递交到西双版纳州委的主要领导的手上。以致公安机关最终顺利侦办此案,将案犯绳之以法。

  据《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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