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聚焦南京市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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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两会11、12日开幕
· 经适房价格
怎么涨不停?
· 经适房上市收益,暂免交或少交
· 购房按揭应免征个人所得税
· “民心提案”一个个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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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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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贷是家庭固定支出,政协委员建议——
购房按揭应免征个人所得税
  “拉动住房消费,可以采取的措施还有很多。”昨天,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南京市委秘书长胡乐涛表示,刺激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增强消费者的买房动力。为此,他向即将举行的南京市两会提交提案,建议把购房按揭贷款作为个人必需消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长期看等于房价又打个折

  “大多数人都是贷款买房。”胡乐涛委员说,每月向银行缴还贷款已经成为众多家庭的固定支出,而且要花去家庭收入的相当一大部分,应该纳入个人必需消费的范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且愈演愈烈,国内的经济也毫不例外地受到了影响,要想在严峻的形势下取得发展,必须做到投资、消费和出口“三大马车”同时发力,特别是在出口走软的情况下,要靠消费来拉动,我国的增值税从今年起全部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移正是一例明证。

  “住房是特殊的消费品,对市场各个领域的带动潜力巨大。”胡乐涛说,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很多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措施,效果也在逐步显现,但是老百姓的消费动力和消费信心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如果能够将购房贷款中的按揭部分纳入“免征额”,可以有效减轻消费者的负担,“如果每个月可以少交哪怕200块钱个税,一年也有2400块,长期算下来相当于房价又打了个可观的折扣,很多持币待购的消费者会对此动心。”

  部分先例表明“可操作”

  胡乐涛委员认为,购房按揭免征个税可作为当前这一特殊时期用来启动消费的特殊举措,同时也并非没有先例。比如,广州就曾在多年前采取过这一做法,来刺激住房消费;再如,上海的做法不完全相同,但性质也与此类似,该市曾于1998年率先出台“买房退税”的政策来鼓励消费者买房,当时正是上海房地产市场最低迷的时期。不过,上海是一次性退税,执行过程中引发的争议也比较多,有观点认为该项政策比较倾向于“富人”。相比之下,将购房按揭贷款纳入个人必需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更有利于缓解中低收入阶层的买房负担。

  其实,在学界与房地产业内也曾有过与胡乐涛委员类似的提法。2006年全国两会上,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就提出,老百姓用于购房、按揭的费用,不应该纳入个税征收范畴之内,即实行税前买房。在搜狐的专项调查中,超过9成网民支持这一观点。而就在不久前,业界知名人士、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还提出,在各项刺激楼市的政策中,“最有现实意义的”就是购房免个人所得税,他说,“上海实行过这样的政策,当时消化了6000多万平方米的住房存量。”

  住建部已在研究“购房免个税”

  尽管购房免征个税的观点也有一些争议,但它对于刺激住房消费的积极意义是很显然的。究竟是一次性退税,还是将购房消费纳入免征额逐月免个税,值得一提的是,相关意见已经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2008年11月份举行的中国产业投资论坛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表示,似上海1998年曾经实行的购房退税政策已经在住建部研究范畴之中。她说,实际上美国买房子的时候所得税都是可以递减的,还贷的部分都是可以递减的。灵活政策可以归纳为“建、补、贴、免、融”。另外,如果在税收上有一些减税的支持,也可以调动社会资金投入到建保障性住房上来。

  快报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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