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昨日证实,苏州市区被确认为低保或低保边缘的2000名困难学生,将纳入2009年度的医疗救助。这是苏州实施的“医疗救助”政策首次惠及困难学生。
据了解,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救助内容包括:医疗保险费减免、就医过程实时救助、年度医疗救助等。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在市区统筹范围参加了2009年度学生医疗保险,并经民政、总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审定的市区困难参保学生,可享受2009年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
获得“医疗救助”的学生,本人凭“医疗保险就医证卡”就医时,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每一结算年度其门诊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在2000元限额内享受70%的实时救助;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全额补助,其余自负医疗费用享受70%的实时救助;门诊特定项目和住院医疗费用超出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救助资金补助95%。
此外,为了保障大学生医疗保险顺利推行,政府财政承担起了“买单托底”的责任:一是可报销。苏州市政府102号令规定,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学生医疗保险费,可以由参保学生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50%。二是可免缴。对于经济确实困难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以及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的学生,免缴个人应缴费用,费用由财政部门予以补助。
陈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