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我没有结婚也没有小孩,还能领3600元的奖励啊?”“到哪去申请领奖励啊?” 2009年上班才两天,记者接到最多的电话就是咨询“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在2008年最后一天,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这让盼望了好几年的退休职工十分兴奋,这笔钱终于兑现了,可是到哪去领、怎么领,他们却不得而知。昨天,记者归纳了一下读者最关心的问题后,分别咨询了政府相关部门,经过多方打听,从权威部门处了解到,想要领到这笔钱还要等上一段时间,因为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目前正在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当中,要到春节后才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我是2002年退休的,我怎么知道,自己的退休金里有没有加发5%?”超过一半的读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因为根据日前出台的规定,“一次性奖励的对象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我们对于一次性奖励的对象,还会做细化的,到时退休职工可以对照看一下《实施办法》。同时,退休职工直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持证退休职工的资格。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经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由企业直接发放奖励。”有关负责人这样解释。
而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只要是在南京参加养老保险并办理每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同样可以享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