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物价局消息,从昨天开始,常州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暂停执行核价制度,以给企业充分的自主定价权利。常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常州正就此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核价制度暂停执行,对常州的房价不会产生多大影响。
暂停核价是为了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
据了解,这是常州市物价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的具体行动。已经价格部门审批过销售价格但尚未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状况重新定价。今后,随着形势变化,当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并有明显波动时,经省政府批准,恢复执行对普通商品住房的核价制度,以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
常州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刘宏昌处长介绍,从常州市近年实施核价制度以来,效果较好,而且具有其必要性。“从全国的情况看,江苏执行这一政策以来,江苏的房价没有大起大落,而常州的房价更是比较平稳,与苏南其他城市比,是一个价格洼地。总体来说,常州的房价涨幅在5%,均价维持在4000元/平方米左右。”
刘处长表示,从去年的数据看,常州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比苏州低1/3,比无锡低2成,价格的区域优势十分明显: “常州会积极贯彻落实省里面的文件精神,给企业充分定价权。当然暂停执行并不是说政府部门对房价不管。”刘处长说,首先物价部门将从“一价清”、“明码标价”等方面规范房产企业的行为:“开发商造房过程中所有成本都应纳入房价,比如太阳能、管道等费用,都计入房价,不要等到房子卖了后再去乱收费。按照商品房明码标价要求,企业必须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按‘一套一标’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切实增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透明度,以维护购房人的利益。各级价格检查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房价应该不会出现大起大落
物价部门还将清理规范各类涉房收费,努力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物价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将进一步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少和合并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调整和降低不合理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物价部门还对保障性住房的价格监管作为今后房价管理的一个重点。
另外,物价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目前的想法是,暂停执行核价制度后,物价部门还是需要去掌握房子的成本、价格等方面,以便于整体掌握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因此我们考虑实行价格备案制度。当然,这都还需相关部门一起商讨研究。”
常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钱锦芳介绍说,目前常州市场存量房多,而且2008年1-11月份房地产业投资同比增加了37.3%,2008年房产投资较多,市场则处于低迷态势,因此暂停执行核价制度,将对常州房产市场带来很多利好,是适应当前形势搞活市场的举措,有利于房产市场回暖:“以前实行核价制度,从房产企业的角度来说,他们的手脚被捆住。暂停执行后,他们就能灵活掌握,放开手脚,对企业来说是好事,暂停执行后,也可能会出现房价反弹,但是应该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
常价宣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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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商品房
均价同比上涨近两成
随着国家扩大内需、促进住房消费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特别是受到常州市支持居民消费意见等新政的有效推动,去年12月份的常州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回暖”迹象,统计显示,2008年12月份的商品房销售量出现了大幅增长的态势,当月商品房销售量排列全年第一,其中更出现了349套的全年单日最高销售量。
已经过去的12月份房产销售形势喜人,从去年全年统计数据来看,出现几个第一:商品房月度销售量全年第一,非住宅月度销售量全年第一,全年的单日最高销售量则出现在12月22日,当日的销量达到了349套。12月份全市商品房销售备案面积为61.71万㎡(约为5770套),同比上升20.25%,环比上升44.38%。
另外,12月份,全市商品住宅销售备案面积为42.32万㎡(约为3810套),同比上升3.62%,环比上升41.77%。
12月份,全市商品住宅平均成交价格为4122元/㎡,同比上涨1.78%,环比上涨4.75%。
12月份成交的商品房中,非住宅所占比例超过了30%,占比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0个百分点,特别是商铺量大价高,拉升了商品房的整体成交均价。刘劲松